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宝塔区法院召开“三个规定”专题宣讲会
来源: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作者:

  根据区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安排部署,6月10日上午,宝塔区人民法院召开“三个规定”宣讲会,进一步深化党政领导干部对“三个规定”的认识,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深入开展。宝塔区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刘尚军同志主持宣讲会,区经发局、区卫健局、区行政审批服务局、区科技局、区民政局、区财政局、区商务局、区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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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三个规定”,是指中办、国办、中央政法委、“两高三部”印发的《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、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、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》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》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、律师、特殊关系人、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》。

  会上,刘尚军院长从“三个规定”的出台背景、主要内容和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入手,对贯彻执行“三个规定”进行了全面解读,结合工作实务和典型案例,深刻阐述了违反“三个规定”的危害性以及整治“违反防止干预司法‘三个规定’”的重要性、必要性和紧迫性。

  刘尚军院长强调,一要加强领会学习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切实增强政治自觉、扛起政治责任,加强对中央“三个规定”及相关工作意见精神的学习,领会核心要义,确保思想认识到位、制度制定理解到位,使“三个规定”深入人心、成为共识。

  二要严格执行落实相关制度。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、率先垂范,同时抓好分管部门、身边人员的“三个规定”贯彻执行工作。要牢牢把握教育整顿和警示教育的契机,提升党政机关干部和广大群众对“三个规定”的知晓率和支持度,形成全社会共同践行、共同参与“三个规定”的良好局面。

  三要完善制度规范,健全监督机制。强化单位、部门配合,不断完善执行“三个规定”配套措施,建立健全长效机制,同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,层层传导精神、压实主体责任,确保“三个规定”落地见效,筑牢司法防线和规则底线,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、司法生态提供强有力保障。

  会后,与会人员签订了《延安市领导干部严格遵守“三个规定”公开承诺书》,大家纷纷表示,今后工作中将用实际行动践行对“三个规定”的理解和认识,自觉贯彻落实“三个规定”,共同维护法治权威,促进公正司法,共创良好政治生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