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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煤焦油管理属性有关问题的复函

发布时间:2025-02-12 10:14|来源:生态环境部 |浏览次数:

  环办便函〔2025〕31号

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:

  你厅《关于咨询煤焦油管理属性有关问题的函》(宁环函〔2025〕52号)收悉。经研究,函复如下。

  一、煤焦油是煤干馏过程中产生的重要产物,成分复杂。根据煤干馏温度、炉型等可将煤焦油分为高温煤焦油和中低温煤焦油。其中,高温煤焦油主要由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萘、蒽等芳烃组成,通常采用蒸馏、结晶、萃取、聚合和热解等方法将其中的组分逐级分离,再进行提纯精制,得到萘油、洗油、蒽油等。从高温煤焦油中提取可满足市场需求的各类化工产品,是行业通行的主要做法,也有助于资源的高效利用。

  二、来函所述的符合《煤焦油标准》(YB/T5075)技术要求的煤焦油,不属于《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》(GB 34330)中规定的固体废物,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。

  特此函复。

 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

  2025年1月2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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