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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

发布时间:2025-02-28 18:36|来源: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|浏览次数:

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命令

  军令〔2025〕20号

  《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》已经2025年2月7日中央军委常务会议通过,现予发布,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。

  主席 习近平

 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四日

  第一章 总 则

 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队列动作、队列队形和队列指挥,保持整齐划一、严格正规的队列生活,制定本条令。

  第二条 本条令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生活的基本依据,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和单位(不含企业事业单位),以及参战和被召集参加军事训练、担负战备勤务、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预备役人员。

  本条令没有规定的队列生活事项,按照有关军事法规和军事规章的规定执行。

  第三条 军人和军队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令,强化号令意识,加强队列训练,培养良好的军姿、严整的军容、过硬的作风、严格的纪律和协调一致的动作,落实依法治军、从严治军要求,促进军队正规化建设,巩固和提高战斗力。

  第四条 本条令由各级首长和机关组织贯彻执行。首长和机关应当严格执行本条令,起表率作用,并对部属执行本条令的情况进行检查、监督。

  第五条 军人应当严格遵守下列队列纪律:

  (一)坚决执行命令,做到令行禁止;

  (二)姿态端正,军容严整,精神振作,严肃认真;

  (三)按照规定的位置列队,集中精力听指挥,动作迅速、准确、协调一致;

  (四)保持队列整齐,出列、入列应当报告并经允许。

  第二章 队列指挥

  第六条 队列指挥位置

  指挥位置应当便于指挥和通视全体。通常是:停止间,在队列中央前;行进间,纵队时在队列左侧中央前或者偏后,必要时在队列中央前,横队、并列纵队时在队列左侧前或者左侧,必要时在队列右侧前(右侧)或者左侧(右侧)后。

  第七条 队列指挥方法

  队列指挥通常用口令。行进间,动令除向左转走和齐步、正步互换及敬礼、礼毕时落在左脚,其他均落在右脚。变换指挥位置,通常用跑步(5步以内用齐步),进到预定的位置后,成立正姿势下达口令。纵队行进时,可以在行进间下达口令。

  第八条 队列指挥要求

  (一)指挥位置正确;

  (二)姿态端正,精神振作,动作准确;

  (三)口令准确、清楚、洪亮;

  (四)熟练掌握和运用队列指挥方法;

  (五)认真清点人数、检查着装,按照规定组织验枪;

  (六)严格要求,维护队列纪律。

  第三章 单个军人的队列动作

  第一节 基本队列动作

  第九条 立正

  立正是军人的基本姿势,是队列动作的基础。军人在宣誓、接受命令、进见首长和向首长报告、回答首长问话、升降国旗、迎送军旗、奏唱国歌和军歌等严肃庄重的时机和场合,均应当立正。

  口令:立正。

  要领:两脚跟靠拢并齐,两脚尖向外分开约60度;两腿挺直;小腹微收,自然挺胸;上体正直,微向前倾;两肩要平,稍向后张;两臂下垂自然伸直,手指并拢自然微曲,拇指尖贴于食指第二节,中指贴于裤缝;头要正,颈要直,口要闭,下颌微收,两眼向前平视。参加阅兵时,下颌上仰约15度。

  第十条 跨立

  跨立即跨步站立,主要用于训练、执勤和舰艇上分区列队等场合,可以与立正互换。

  口令:跨立。

  要领:左脚向左跨出约一脚之长,两腿挺直,上体保持立正姿势,身体重心落于两脚之间;两手后背,左手握右手腕,拇指根部与外腰带下沿或者内腰带上沿同高;右手手指并拢自然弯曲,拇指贴于食指第二节,手心向后。携枪时不背手。

  第十一条 稍息

  口令:稍息。

  要领:左脚顺脚尖方向伸出约全脚的三分之二,两腿自然伸直,上体保持立正姿势,身体重心大部分落于右脚;携枪(持筒)时,携带的方法不变,其余动作同徒手;稍息过久,可以自行换脚,动作应当迅速。

  第十二条 停止间转法

  (一)向右(左)转

  口令:向右(左)——转。

  半面向右(左)——转。

  要领:以右(左)脚跟为轴,右(左)脚跟和左(右)脚掌前部同时用力,使身体协调一致向右(左)转90度,身体重心落在右(左)脚,左(右)脚取捷径迅速靠拢右(左)脚,成立正姿势。转动和靠脚时,两腿挺直,上体保持立正姿势。

  半面向右(左)转,按照向右(左)转的要领转45度。

  (二)向后转

  口令:向后——转。

  要领:按照向右转的要领向后转180度。

  第十三条 行进

  行进的基本步法分为齐步、正步和跑步,辅助步法分为便步、踏步、移步和礼步。

  (一)齐步

  齐步是军人行进的常用步法。

  口令:齐步——走。

  要领:左脚向正前方迈出约75厘米,按照先脚跟后脚掌的顺序着地,同时身体重心前移,右脚照此法动作;上体正直,微向前倾;手指轻轻握拢,拇指贴于食指第二节;两臂前后自然摆动,向前摆臂时,肘部弯曲,小臂自然向里合,手心向内稍向下,拇指根部对正衣扣线(双排扣中间位置),并高于最下方衣扣约5厘米(上衣下摆扎于裤内时,高于内腰带扣中央约5厘米;扎外腰带时,与外腰带扣中央同高),离身体约30厘米;向后摆臂时,手臂自然伸直,手腕前侧距裤缝线约30厘米。行进速度每分钟116—122步。

  (二)正步

  正步主要用于分列式和其他礼节性场合。

  口令:正步——走。

  要领:左脚向正前方踢出约75厘米,腿要绷直,脚尖下压,脚掌与地面平行,离地面约25厘米,适当用力使全脚掌着地,同时身体重心前移,右脚照此法动作;上体正直,微向前倾;手指轻轻握拢,拇指伸直贴于食指第二节;向前摆臂时,肘部弯曲,小臂略成水平,手心向内稍向下,手腕下沿摆到高于最下方衣扣约15厘米处(上衣下摆扎于裤内时,高于内腰带扣中央约15厘米处;扎外腰带时,高于外腰带扣中央约10厘米处),离身体约10厘米;向后摆臂时,左手心向右、右手心向左,手腕前侧距裤缝线约30厘米。行进速度每分钟110—116步。

  (三)跑步

  跑步主要用于快速行进。

  口令:跑步——走。

  要领:听到预令,两手迅速握拳(四指蜷握,拇指贴于食指第一关节和中指第二节),提到腰际,约与腰带同高,拳心向内,肘部稍向里合。听到动令,上体微向前倾,两腿微弯,同时左脚利用右脚掌的蹬力跃出约85厘米,前脚掌先着地,身体重心前移,右脚照此法动作;两臂前后自然摆动,向前摆臂时,大臂略垂直,肘部贴于腰际,小臂略平,稍向里合,两拳内侧各距衣扣线(双排扣中间位置)约5厘米;向后摆臂时,拳贴于腰际。行进速度每分钟170—180步。

  (四)便步

  便步用于行军、操练后恢复体力及其他场合。

  口令:便步——走。

  要领:用适当的步速、步幅行进,两臂自然摆动,上体保持良好姿态。

  (五)踏步

  踏步用于调整步伐和整齐。

  停止间口令:踏步——走。

  行进间口令:踏步。

  要领:两脚在原地上下起落(抬起时,脚尖自然下垂,离地面约15厘米;落下时,前脚掌先着地),上体保持正直,两臂按照齐步或者跑步摆臂的要领摆动。

  (六)移步(5步以内)

  移步用于调整队列位置。

  1.右(左)跨步

  口令:右(左)跨×步——走。

  要领:上体保持正直,每跨1步并脚一次,其步幅约与肩同宽,跨到指定步数停止。

  2.向前或者后退

  口令:向前×步——走。

  后退×步——走。

  要领:向前移步时,应当按照单数步要领进行(双数步变为单数步)。向前1步时,用正步,不摆臂;向前3步、5步时,按照齐步走的要领进行。向后退步时,从左脚开始,每退1步靠脚一次,不摆臂,退到指定步数停止。

  (七)礼步

  礼步主要用于纪念仪式中礼兵的行进。

  口令:礼步——走。

  要领:左脚向正前方缓慢抬起,腿要绷直,脚尖上翘,与腿约成90度,脚后跟离地面约30厘米,按照脚跟、脚掌顺序缓慢着地,步幅约55厘米,右脚照此法动作;上体正直,两臂下垂自然伸直、轻贴身体(抬祭奠物除外);手指并拢自然微曲,拇指尖贴于食指第二节,中指贴于裤缝。行进速度每分钟24—30步。

  上台阶时,非支撑腿缓慢抬起,大腿略与台阶平行,脚尖绷直下垂,全脚掌缓慢着地。

  (八)携便携式折叠写字椅行进

  携折叠写字椅行进时,左手提握支脚上横杠中间部位,左臂下垂自然伸直,写字板面朝外。

  第十四条 立定

  口令:立——定。

  要领:齐步、正步和礼步时,听到口令,左脚再向前大半步着地,脚尖向外约30度,两腿挺直,右脚取捷径迅速靠拢左脚,成立正姿势。跑步时,听到口令,继续跑2步,然后左脚向前大半步(两拳收于腰际,停止摆动)着地,右脚取捷径靠拢左脚,同时将手放下,成立正姿势。踏步时,听到口令,左脚踏1步,右脚靠拢左脚,原地成立正姿势;跑步的踏步,听到口令,继续踏2步,再按照上述要领进行。

  第十五条 步法变换

  步法变换,均从左脚开始。

  齐步、正步互换,听到口令,右脚继续走1步,即换正步或者齐步行进。

  齐步换跑步,听到预令,两手迅速握拳提到腰际,两臂前后自然摆动;听到动令,即换跑步行进。

  齐步换踏步,听到口令,即换踏步。

  跑步换齐步,听到口令,继续跑2步,然后换齐步行进。

  跑步换踏步,听到口令,继续跑2步,然后换踏步。

  踏步换齐步或者跑步,听到“前进”的口令,继续踏2步,再换齐步或者跑步行进。

  第十六条 行进间转法

  (一)齐步、跑步向右(左)转

  口令:向右(左)转——走。

  要领:左(右)脚向前半步(跑步时,继续跑2步,再向前半步),脚尖向右(左)约45度,身体向右(左)转90度时,左(右)脚不转动,同时出右(左)脚按照原步法向新方向行进。

  半面向右(左)转走,按照向右(左)转走的要领转45度。

  (二)齐步、跑步向后转

  口令:向后转——走。

  要领:左脚向右脚前迈出约半步(跑步时,继续跑2步,再向前半步),脚尖向右约45度,以两脚的前脚掌为轴,向后转180度,出左脚按照原步法向新方向行进。

  (三)转动时,保持行进时的节奏,两臂自然摆动,不得外张;两腿自然挺直,上体保持正直。

  第十七条 敬礼、礼毕和单个军人敬礼

  敬礼分为举手礼、注目礼和举枪礼。

  (一)敬礼

  1.举手礼

  口令:敬礼。

  要领:上体正直,右手取捷径迅速抬起,五指并拢自然伸直,中指微接帽檐右角前约2厘米处(戴卷檐帽、无檐帽或者不戴帽时微接太阳穴,戴圆边帽时微接帽墙近太阳穴处,约与眉同高),手心向下,微向外张(约20度),手腕不得弯曲,右大臂略平,与两肩略成一线,同时注视受礼者。

  2.注目礼

  要领:面向受礼者成立正姿势,同时注视受礼者,并目迎目送,右、左转头角度不超过45度。

  3.举枪礼

  举枪礼用于阅兵式或者执行仪仗任务。

  口令:向右看——敬礼。

  要领:右手将枪提到胸前,枪身垂直并对正衣扣线,枪面向后,离身体约10厘米,枪口与眼同高,大臂轻贴右胁;同时左手接握表尺上方,小臂略平,大臂轻贴左胁;同时转头向右注视受礼者,并目迎目送,右、左转头角度不超过45度。

  (二)礼毕

  口令:礼毕。

  要领:行举手礼者,取捷径将手放下;行注目礼者,将头转正;行举枪礼者,将头转正,右手将枪放下,使托前踵轻轻着地,同时左手放下,成持枪立正姿势。

  (三)单个军人敬礼

  要领:单个军人在距受礼者5—7步处,行举手礼或者注目礼。

  徒手或者背枪时,停止间,应当面向受礼者立正,行举手礼,待受礼者还礼后礼毕;行进间(跑步时换齐步),转头向受礼者行举手礼,并继续行进,左臂仍自然摆动,待受礼者还礼后礼毕。

  携带武器(除背枪)等不便行举手礼时,不论停止间或者行进间,均行注目礼,待受礼者还礼后礼毕。

  第十八条 坐下、蹲下、起立

  (一)坐下

  1.徒手坐下

  口令:坐下。

  要领:左小腿在右小腿后交叉,迅速坐下(坐凳子时,听到口令,左脚向左分开约一脚之长;女军人着裙服坐凳子时,两腿自然并拢),手指自然并拢放在两膝上,上体保持正直。

  2.携便携式折叠写字椅坐下

  要领:听到“放凳子”的口令,左手将折叠写字椅提至身前交于右手,右手反握支脚上横杠,左手移握写字板和座板上沿,两手协力将支脚拉开;尔后上体右转,两手将折叠写字椅轻轻置于脚后,写字板扣手朝前,恢复立正姿势;听到“坐下”的口令,迅速坐在折叠写字椅上。

  使用折叠写字椅的靠背或者写字板时,应当按照“打开靠背”或者“打开写字板”的口令,调整折叠写字椅和坐姿;组合使用写字板时,根据需要确定组合方式和动作要领。

  3.背背囊(背包)坐下

  要领:听到“放背囊(背包)”的口令,两手协力解开上、下扣环,握背带;取下背囊(背包),上体右转,右手将背囊(背包)横放在脚后,背囊(背包)正面向下,背囊口向右(背包口向左),恢复立正姿势;听到“坐下”的口令,迅速坐在背囊(背包)上。携枪放背囊(背包)时,先置枪(架枪),后放背囊(背包)。

  (二)蹲下

  口令:蹲下。

  要领:右脚后退半步,前脚掌着地,臀部坐在右脚跟上(膝盖不着地),两腿分开约60度(女军人两腿自然并拢),手指自然并拢放在两膝上,上体保持正直。蹲下过久,可以自行换脚。

  (三)起立

  口令:起立。

  要领:全身协力迅速起立,左脚取捷径靠拢右脚(蹲下时,右脚取捷径靠拢左脚),成立正姿势或者成持枪、肩枪立正姿势。

  班用机枪架枪时,起立后取枪。

  携背囊(背包)起立时,听到“取背囊(背包)——起立”的口令后,按照放背囊(背包)的相反顺序进行。

  携便携式折叠写字椅起立时,听到“取凳子——起立”的口令后,按照放折叠写字椅的相反顺序进行。

  第十九条 脱帽、戴帽

  (一)脱帽

  口令:脱帽。

  要领:立姿脱帽时,双手捏帽檐或者帽前端两侧,将帽取下,取捷径置于左小臂,帽徽朝前,掌心向上,四指扶帽檐或者帽墙前端中央处,小臂略成水平,右手放下。

  坐姿脱帽时,双手捏帽檐或者帽前端两侧,将帽取下,置于桌面(台面)前沿左侧或者膝上,使帽顶向上、帽徽朝前,也可以置于桌斗内。

  戴圆边帽脱帽不便放置时,折叠后插于作训服右侧腿袋内。

  戴贝雷帽脱帽不便放置时,将帽左右向内折叠,插于作训服右侧腿袋内。

  (二)戴帽

  口令:戴帽。

  要领:双手捏帽檐或者帽前端两侧,取捷径将帽迅速戴正。

  (三)携枪时,用左手脱帽、戴帽。

  (四)需夹帽时(作训帽、圆边帽、贝雷帽除外),双手捏帽檐或者帽前端两侧,取捷径将帽取下,左手握帽墙(戴卷檐帽时,将四指并拢,置于下方帽檐与帽墙之间),小臂夹帽自然伸直,帽顶向左,帽徽朝前。

  第二十条 宣誓

  口令:宣誓。

  宣誓完毕。

  要领:听到“宣誓”的口令,身体保持立正姿势,右手握拳取捷径迅速抬起,拳心向前,稍向内合;拳眼约与右太阳穴同高,距离约10厘米;右大臂略平,与两肩略成一线;高声诵读誓词。

  听到“宣誓完毕”的口令,将手放下。

  携枪宣誓时,成挂枪立正姿势,左手握护木(95式自动步枪握下护手前端,03式自动步枪握护盖前端,20式冲锋枪、20式自动步枪、20式短自动步枪握护手前端),其余要领同徒手。听到“宣誓完毕”的口令,成挂枪立正姿势,左手放下。

  第二十一条 整理着装

  整理着装,通常在立正的基础上进行。

  口令:整理着装。

  要领:两手从帽子开始,自上而下,将着装整理好(必要时,也可以相互整理);整理完毕,自行稍息;听到“停”的口令,恢复立正姿势。

  第二节 武器(装具)的操持

  第二十二条 携枪

  (一)肩枪

  成立正姿势肩冲锋枪(20式冲锋枪枪托全部伸展)、自动步枪时(20式自动步枪、20式短自动步枪枪托全部收缩),右手在右胸前握背带,拇指由内顶住,右大臂轻贴右胁,枪身垂直,枪口向下(20式精准步枪,枪口向上)。

  (二)持枪

  成立正姿势持班用机枪、狙击步枪、81式自动步枪(打开枪托)、03式自动步枪(打开枪托)、20式自动步枪(枪托全部伸展)、20式精准步枪(枪托全部伸展)时,右臂自然下垂,左手将背带挑起、拉直,由右手拇指在内压住,余指并拢在外将枪握住,同时左手放下,枪面向后,托底钣(95式班用机枪托底)全部(81式自动步枪、03式自动步枪、20式自动步枪、20式精准步枪托前踵)在右脚外侧着地,托后踵同脚尖平齐。

  持枪转动时,除按照徒手动作要领外,听到预令,将枪稍提起,拇指紧贴于右胯,使枪随身体平稳转向新方向,托前踵(95式班用机枪托底)轻轻着地,成持枪立正姿势。

  (三)双手持枪

  成立正姿势持自动步枪、20式冲锋枪时,使背带落在左肩,左手握护盖(81式自动步枪握护木,20式冲锋枪、20式自动步枪、20式短自动步枪、20式精准步枪握护手),右手握握把,枪身在胸前约成45度,枪口朝向左下方。

  (四)携枪行进

  持枪时,听到行进口令的预令,将枪提起,使枪身略直,拇指贴于右胯,使枪身稳固,其余要领同徒手。

  背枪、肩枪、挂枪、托枪、提枪时,听到行进口令,保持携枪姿势,其余要领同徒手。

  持枪立定时,在右脚靠拢左脚后,迅速将托底钣(95式班用机枪托底,20式自动步枪、20式精准步枪托前踵)轻轻着地,其余要领同徒手。

  (五)携枪坐下

  口令:枪靠右肩——坐下。

  要领:携枪坐下时,两腿按照徒手坐下的要领进行,尔后枪靠右肩、枪面向右,右手自然扶贴护木(护盖),左手手指自然并拢,放在左膝上。肩冲锋枪、81式自动步枪、03式自动步枪坐下时,听到预令,右手移握护木(护盖),使背带从肩上滑下,将枪取下。

  携95式自动步枪、20式冲锋枪、20式自动步枪、20式短自动步枪、20式精准步枪坐下时,听到“右手扶枪——坐下”的口令,两腿按照徒手坐下的要领进行,同时将枪置于右小腿前侧,枪身与地面垂直,枪面向后;右手自然扶握上护盖前端(护手前端),左手手指自然并拢,放在左膝上。肩枪坐下时,听到预令,右手移握下护手前端(护手前端),使背带从肩上滑下,将枪取下。

  第二十三条 冲锋枪手、81式自动步枪手、95式自动步枪手、03式自动步枪手、20式自动步枪手、20式短自动步枪手的操枪

  (一)肩枪、挂枪互换

  1.肩枪换挂枪

  口令:挂枪。

  要领:左手掌心向下取捷径在右肩前握背带,右手沿背带移握护木(护手前端),右臂前伸将枪口转向前;两手协力将背带从头上套过,落在左肩,使枪身在胸前约成45度,表尺中央部位(扳机部位)位于衣扣线;右手移握枪颈(折叠式冲锋枪,握复进机盖后端;20式冲锋枪,握枪托),左手放下(阅兵等时机左手可以握护木或者护手前端),成挂枪立正姿势。

  95式自动步枪手,左手掌心向下取捷径在右肩前握背带,右手移握上护盖前端,右臂前伸将枪口转向前;两手协力将背带从头上套过,落在左肩,使枪身的下护手销对正衣扣线,枪身在胸前约成60度;右手移握枪托中间部位,左手放下(阅兵等时机左手可以握下护手前端),成挂枪立正姿势。

  03式自动步枪手、20式自动步枪手、20式短自动步枪手,左手掌心向下取捷径在右肩前握背带,右手移握护盖前端(护手前端),右臂前伸将枪口转向前;两手协力将背带从头上套过,落在左肩,使枪身的上机匣销(弹匣扣)对正衣扣线,枪身在胸前约成45度;右手移握枪颈(20式自动步枪、20式短自动步枪,移握枪托前端),左手放下(阅兵等时机左手可以握护盖前端或者护手前端),成挂枪立正姿势。

  自动步枪,挂枪时不上刺刀。

  2.挂枪换肩枪

  口令:肩枪。

  要领:右手移握护木(95式自动步枪,移握上护盖前端;03式自动步枪,移握护盖前端;20式冲锋枪、20式自动步枪、20式短自动步枪,移握护手前端),左手移握背带;两手协力将背带从头上套过,落在右肩,枪口向下,枪身垂直;右手移握背带,拇指由内顶住,左手放下,成肩枪立正姿势。

  (二)肩枪、背枪互换

  1.肩枪换背枪

  口令:背枪。

  要领:左手在右肩前握背带,右手掌心向后移握准星座(95式自动步枪,握准星座与上护盖连接部位;20式冲锋枪、20式自动步枪、20式短自动步枪,握准星座与护手连接部位);两手协力将枪上提,左手将背带从头上套过,落在左肩;两手放下,成背枪立正姿势。

  2.背枪换肩枪

  口令:肩枪。

  要领:右手掌心向后握准星座(95式自动步枪,握准星座与上护盖连接部位;20式冲锋枪、20式自动步枪、20式短自动步枪,握准星座与护手连接部位);左手在左肩前握背带;两手协力将背带从头上套过,落在右肩;右手移握背带,拇指由内顶住,左手放下,成肩枪立正姿势。

  (三)挂枪、背枪互换

  1.挂枪换背枪

  口令:背枪。

  要领:右手握准星座(95式自动步枪,握上护盖前端;20式冲锋枪、20式自动步枪、20式短自动步枪,握护手前端),稍向上提,左手在左肩前握背带;两手协力将枪转到背后;两手放下,成背枪立正姿势。

  2.背枪换挂枪

  口令:挂枪。

  要领:右手掌心向前移握准星座(护手前端),稍向上提,左手在右肋前握背带;两手协力将枪转到胸前;右手移握枪颈(折叠式冲锋枪,握复进机盖后端;20式冲锋枪,移握枪托),左手放下或者握护木(护手前端),成挂枪立正姿势。

  95式自动步枪手,右手掌心向前移握上护盖前端,稍向上提,左手在右肋前握背带;两手协力将枪转到胸前;右手移握枪托中间部位,左手放下或者握下护手前端,成挂枪立正姿势。

  03式自动步枪手、20式自动步枪手、20式短自动步枪手,右手掌心向前移握准星座(护手前端),稍向上提,左手在右肋前握背带;两手协力将枪转到胸前;右手移握枪颈(枪托前端),左手放下或者握护盖前端(护手前端),成挂枪立正姿势。

  (四)81式自动步枪、03式自动步枪、20式自动步枪(打开枪托或者枪托全部伸展、上刺刀)的提枪、枪放下

  1.提枪

  口令:提枪。

  要领:右手将枪提到右肩前,枪身垂直,距身体约10厘米,枪面向后,手约同肩高,大臂轻贴右胁,同时左手握护木(03式自动步枪,握护盖前端;20式自动步枪,握护手前端);右手移握握把,右臂伸直;将枪轻贴右侧,枪身要正,并与衣扣线平行;右大臂轻贴右胁,左手迅速放下,成提枪立正姿势。

  2.枪放下

  口令:枪放下。

  要领:右手将枪向前稍向下推出,右臂伸直,同时左手迅速握护木(03式自动步枪,握护盖前端;20式自动步枪,握护手前端),右手移握准星座(膛口装置或者刺刀座“T”型凸起)附近;左手放下的同时,右手将枪放下,使托前踵轻轻着地,成持枪立正姿势。

  (五)81式自动步枪、03式自动步枪、20式自动步枪的提枪、端枪互换

  1.提枪换端枪

  口令:端枪。

  要领:行进时,听到“端枪”的口令,继续向前3步,于左脚着地时,右手将枪移至右肩前,同时左手接握护木(03式自动步枪,握护盖前端;20式自动步枪,握护手前端),准星与肩同高(20式自动步枪,枪口与肩同高);右脚再向前1步的同时,右手移握枪颈(枪托前端);于左脚着地时,两手将枪导向前,枪面向上,左手掌心转向右,枪颈(枪托中间部位)紧贴右胯,右臂与两肩约在同一平面,刺刀尖约与下颌同高,并在右肩的正前方。

  2.端枪换提枪

  口令:提枪。

  要领:听到“提枪”的口令,继续向前3步,于左脚着地时,左手收至右胸前,右手向前下方推枪;右脚再向前1步,右手移握握把;于左脚着地时,将枪收至提枪位置,左手放下。

  第二十四条 班用机枪手、狙击步枪手、20式精准步枪手的操枪

  (一)托枪、枪放下

  口令:托枪。

  要领:右手将枪提到右肩前,枪身垂直,离身体约15厘米,枪面向右(狙击步枪、20式精准步枪,枪面向后),手心约与肩同高(20式精准步枪,调节器约与肩同高),大臂轻贴右胁,同时左手握护木(狙击步枪,握表尺上方;20式精准步枪,握护手);将枪上提,左手将枪面转向前(狙击步枪、20式精准步枪,枪面转向左),同时右手拇指贴于托后踵(狙击步枪、20式精准步枪,贴于托前踵),余指并拢握托底钣,两手协力将枪送上右肩(弹匣与肩同高),左手迅速放下;枪身要正,托后踵与衣扣线齐(狙击步枪、20式精准步枪,枪面与衣扣线平行);右大臂轻贴右胁,小臂略平,成托枪立正姿势。

  95式班用机枪手,右手将枪提到右肩前,枪身垂直,离身体约15厘米,枪面向右,准星座约与肩同高,小臂紧贴枪身,同时左手握下护手前端,将枪上提;右手移握托底,两手协力将枪面转向前,同时将枪送上右肩,使脚架下端置于右肩,左手迅速放下;枪身要正,枪身侧面与衣扣线平行;右大臂轻贴右胁,小臂略平,成托枪立正姿势。

  口令:枪放下。

  要领:右手下压枪托,臂伸直,使枪离肩,同时左手接握护木(狙击步枪,接握表尺上方;20式精准步枪,接握护手),枪身垂直,枪面向前(狙击步枪、20式精准步枪,枪面向左);左手将枪面转向右(狙击步枪、20式精准步枪,将枪面转向后),同时右手握调节器附近(狙击步枪,移握上背带环下方);左手放下的同时,右手将枪放下,使托底钣(托前踵)轻轻着地,成持枪立正姿势。

  95式班用机枪手,右手下压枪托,臂伸直,使枪离肩,同时左手接握上护盖前端,枪身垂直,枪面向前;两手协力将枪面转向右,尔后右手移握脚架连接座与枪口之间;左手放下的同时,右手将枪放下,使托底轻轻着地,成持枪立正姿势。

  (二)肩枪、枪放下

  口令:肩枪。

  要领:右手将枪提到右肩前,枪身垂直,离身体约25厘米,枪面向右,上背带环与锁骨同高,大臂轻贴右胁,同时左手握护木(狙击步枪,握表尺上方;20式精准步枪,握护手),右手移握背带(拇指由内顶住)向左后拉平;用左手的推力和右手腕的旋转力迅速将枪送上右肩,右大臂轻贴右胁,枪身垂直,左手放下,成肩枪立正姿势。

  95式班用机枪手,右手将枪提到右肩前,枪身垂直,离身体约25厘米,枪面向右,准星座约与肩同高,小臂轻贴枪身,同时左手握下护手前端,尔后右手移握背带(拇指由内顶住)向左后拉平;用左手的推力和右手腕的旋转力迅速将枪送上右肩,右大臂轻贴右胁,枪身垂直,左手放下,成肩枪立正姿势。

  口令:枪放下。

  要领:用右手腕的旋转力,迅速将枪转到右肩前,离身体约25厘米,同时左手握护木(狙击步枪,接握表尺上方;20式精准步枪,握护手),枪面稍向右后;右手握调节器附近(狙击步枪,移握上背带环下方),枪身垂直,左手放下的同时,右手将枪放下,使托底钣(托前踵)轻轻着地,成持枪立正姿势。

  95式班用机枪手,用右手腕的旋转力,迅速将枪转到右肩前,离身体约25厘米,同时左手握下护手前端,枪面向右;右手握脚架连接座与枪口之间,枪身垂直,左手放下的同时,右手将枪放下,使托底轻轻着地,成持枪立正姿势。

  (三)背枪、枪放下

  口令:背枪。

  要领:右手将枪提到右胸前(95式班用机枪,同时左手握下护手前端),左手将背带向左拉平;两手将枪挂在颈上,右手移握下背带环(95式班用机枪,移握托底);两手协力将枪转到背后,同时右臂由枪和背带之间伸出,两手放下,成背枪立正姿势。

  口令:枪放下。

  要领:右手握下背带环,左手在左胸前握背带,两手协力将枪转到身体前方,同时右臂由枪和背带之间脱出,右手移握上背带环下方(95式班用机枪,移握脚架连接座与枪口之间;20式精准步枪,移握调节器附近);两手将枪从颈上取下,左手放下的同时,右手将枪放下,使托底钣(95式班用机枪托底;20式精准步枪托前踵)轻轻着地,成持枪立正姿势。

  第二十五条 120反坦克火箭筒手的持筒

  (一)成立正姿势持120反坦克火箭筒(连用,下同)时,右手自然下垂扶握筒身右侧,筒口在右脚外侧与脚尖平齐。

  (二)持120反坦克火箭筒转动时,除按照徒手动作要领外,听到预令,左手握提把,右手握握把,将发射筒提起,携筒稳定至新的方向并将其放下,成立正姿势。

  第二十六条 120反坦克火箭筒手的操筒

  (一)持筒换扛筒

  口令:扛筒。

  要领:左手握提把中部,右脚后撤一大步,右手握握把,两腿微屈,上体倾斜,两手协力将筒身抵于右肩并扛起,右脚收回,左手放下,成立正姿势,此时,右大臂轻贴右胁,筒身略平。

  (二)扛筒换持筒

  口令:持筒。

  要领:左手握提把中部,右脚后撤一大步,两腿微屈,上体倾斜,两手协力将筒身置于身体右侧,右脚收回,筒口在右脚外侧与脚尖取齐,右手自然下垂扶握筒身右侧,拇指根部贴于筒尾背带环处,成立正姿势。

  第二十七条 司号员的操号

  (一)持号

  成立正姿势持号时,右手拇指在上,食指按于号嘴结合部,其余手指并拢握号,将接合管轻贴于右手手腕内侧,中指接于裤缝,号嘴向前,略向下倾,右臂自然下垂。

  (二)挟号

  挟号通常用于短距离行进。挟号时,右手将号上提,拳与腰带同高,号嘴向前略向下倾,接合管轻贴于右手腕部内侧,右小臂轻轻挟住号盘。右手挟号过久,可以换左手挟号,挟号要领相同。

  (三)吹号

  停止间,成立正姿势,右手将号上提,右肘约与肩同高,接合管在左,略成水平;吹号暂停时,恢复成持号或者挟号姿势。行进间,左臂自然摆动,吹号要领不变。

  (四)挂号

  挂号时,两手协力将号带从头上套过,落在左肩,使接合管在后,号嘴向上,号身略保持垂直。

  (五)放号、取号

  放号时,右脚后撤1步,上体前屈,右手将号盘着地置于两脚尖前20厘米处,使接合管向前,成立正姿势。取号时,右脚后撤1步,上体前屈,将号拿起,成持号或者挟号姿势。

  (六)操号时敬礼

  持号、挟号时行注目礼,挂号时行举手礼。

  第二十八条 其他武器(装具)的操持

  其他武器(装具)操持的动作要领,按照有关武器(装具)的操作规程执行。

  第四章 分队、部队的队列规范

  第一节 队列队形

  第二十九条 基本队形

  队列的基本队形为横队、纵队、并列纵队;需要时,可以调整为其他队形。

  第三十条 列队的间距

  队列人员之间的间隔(两肘之间)通常约10厘米,距离(前一名脚跟至后一名脚尖)约75厘米;需要时,可以调整队列人员之间的间隔和距离。

  第三十一条 分队的队形

  (一)班的队形

  班的基本队形,分为横队和纵队;需要时,可以成二列横队或者二路纵队。

  班通常按照身高列队,必要时按照战斗序列列队。

  (二)排的队形

  排的基本队形,分为横队和纵队。

  排横队,由各班的班横队依次向后排列组成。

  排纵队,由各班的班纵队依次向右并列组成。

  排长的列队位置:横队时,在第一列基准兵右侧;纵队时,在队列中央前。

  (三)连的队形

  连的基本队形,分为横队、纵队和并列纵队。

  连横队,由各排的排横队依次向左并列组成。

  连纵队,由各排的排纵队依次向后排列组成。

  连并列纵队,由各排的排纵队依次向左并列组成。

  连部和炊事班等,以二列(路)或者三列(路)组成相应的队形,位于本连队尾。

  连指挥员的列队位置:横队、并列纵队时,位于一排长右侧,前列为连长、副连长,后列为政治指导员、副政治指导员;纵队时,位于一排长前,前列为连长、政治指导员,后列为副连长、副政治指导员(未编有副政治指导员时,后列中央为副连长)。

  (四)营的队形

  营的基本队形,分为横队、纵队和并列纵队。

  营横队,由各连的并列纵队依次向左并列组成。

  营纵队,由各连的连纵队依次向后排列组成。

  营并列纵队,由各连的连纵队依次向左并列组成。

  营部所属人员编为三列(路)队形,按照编制序列列队。

  营属其他分队,采用同连相应的队形,按照编制序列列队,位于本营队尾。

  营指挥员的列队位置:横队、并列纵队时,位于营部右侧,前列为营长、副营长,后列为政治教导员(编有副政治教导员时,后列为政治教导员、副政治教导员);纵队时,位于营部前,前列为营长、政治教导员,后列中央为副营长(编有副政治教导员时,后列为副营长、副政治教导员)。

  第三十二条 旅的队形

  旅的基本队形,分为营横队的旅横队、营并列纵队的旅横队和旅纵队。

  营横队的旅横队,由各营的营横队依次向左并列组成。

  营并列纵队的旅横队,由各营的营并列纵队依次向左并列组成。

  旅纵队,由各营的营纵队依次向后排列组成。

  旅机关按照编制序列以及旅队形性质,编成纵队或者横队,位于第一营前或者右侧。

  旅属其他分队,应当采用同营、连相应的队形,按照编制序列列队,位于本旅队尾。

  旅指挥员的列队位置:各种队形中,旅指挥员成二路。横队时,位于旅机关右侧,右路为旅长、副旅长、参谋长,左路为政治委员、副政治委员;纵队时,位于旅机关前,左路为旅长、副旅长、参谋长,右路为政治委员、副政治委员。

  军旗位置:掌旗员和护旗兵成一列。横队时,在旅指挥员右侧;纵队时,在旅指挥员前。

  第三十三条 预备役人员与军人混合列队或者预备役人员单独列队时,按照所在单位或者部门的编制序列列队。

  第三十四条 其他分队、部队的队形,参照本节规定执行。

  第二节 队列动作

  第三十五条 集合、离散

  (一)集合

  集合,是使单个军人、分队、部队按照规范队形聚集起来的一种队列动作。

  集合时,指挥员应当先发出预告或者信号,如“全连注意”或者“×排注意”,然后,站在预定队形的中央前,面向预定队形成立正姿势,下达“成××队——集合”的口令。所属人员听到预告或者信号,原地面向指挥员成立正姿势;听到口令,跑步到指定位置面向指挥员集合(在指挥员后侧的人员,应当从指挥员右侧绕过),自行对正、看齐,成立正姿势。

  1.班集合

  口令:成班横队(二列横队)——集合。

  要领:基准兵迅速到班长左前方适当位置,成立正姿势;其他人员以基准兵为准,依次向左排列,自行看齐。

  成班二列横队时,单数人员在前,双数人员在后。

  口令:成班纵队(二路纵队)——集合。

  要领:基准兵迅速到班长前方适当位置,成立正姿势;其他人员以基准兵为准,依次向后排列,自行对正。

  成班二路纵队时,单数人员在左,双数人员在右。

  2.排集合

  口令:成排横队——集合。

  要领:基准班在指挥员前方适当位置,成班横队迅速站好;其他班成班横队,以基准班为准,依次向后排列,自行对正、看齐。

  口令:成排纵队——集合。

  要领:基准班在指挥员右前方适当位置,成班纵队迅速站好;其他班成班纵队,以基准班为准,依次向右排列,自行对正、看齐。

  3.连集合

  口令:成连横队——集合。

  要领:队列内的连指挥员或者基准排,在指挥员左前方适当位置,成横队迅速站好;各排和连部成横队,以连指挥员或者基准排为准,依次向左排列,自行对正、看齐。

  口令:成连纵队——集合。

  要领:队列内的连指挥员或者基准排,在指挥员前方适当位置,成纵队迅速站好;各排和连部成纵队,以连指挥员或者基准排为准,依次向后排列,自行对正、看齐。

  口令:成连并列纵队——集合。

  要领:队列内的连指挥员或者基准排,在指挥员左前方适当位置,成纵队迅速站好;各排和连部成纵队,以连指挥员或者基准排为准,依次向左排列,自行对正、看齐。

  4.营集合

  营集合,通常规定集合的时间、地点、方向、队形、基准分队以及应当携带的武器、器材和装具等事项。

  各连按照规定,由连值班员整队带往营的集合地点,随即向基准分队取齐,然后,跑步到距主持集合的营值班员5—7步处报告人数,营值班员整队后,向营首长报告人数;也可以由连首长整队带往集合地点,直接向营首长报告。

  营长以口令指挥集合时,参照本条第一项有关规定实施。

  5.旅集合

  旅集合,参照营集合的规定实施。

  (二)离散

  离散,是使列队的单个军人、分队、部队各自离开原队列位置的一种队列动作。

  1.离开

  口令:各营(连、排、班)带开(带回)。

  要领:队列中的各营(连、排、班)指挥员带领本队迅速离开原列队位置。

  2.解散

  口令:解散。

  要领:队列人员迅速离开原列队位置。

  第三十六条 整齐、报数

  (一)整齐

  整齐,是使列队人员按照规定的间隔、距离,保持横向、纵向平齐的一种队列动作。整齐分为向右(左)看齐、向中看齐和向前对正。

  口令:向右(左)看——齐。

  向前——看。

  要领:基准兵不动,其他人员向右(左)转头(持枪时,听到预令,迅速将枪稍提起,看齐后自行放下;持120反坦克火箭筒时,听到预令,左手握提把,右手握握把,提起发射筒,看齐后自行放下),眼睛看右(左)邻人员腮部,前四名能通视基准兵,自第五名起,以能通视到本人以右(左)第三人为度;后列人员,先向前对正,后向右(左)看齐;听到“向前——看”的口令,迅速将头转正,恢复立正姿势。

  口令:以×××为准,向中看——齐。

  向前——看。

  要领:当指挥员指定“以×××为准(以第×名为准)”时,基准兵答“到”,同时左手握拳高举,大臂前伸与肩略平,小臂垂直举起,拳心向右;听到“向中看——齐”的口令后,其他人员按照向左(右)看齐的要领实施;听到“向前——看”的口令后,基准兵迅速将手放下,其他人员迅速将头转正,恢复立正姿势。

  一路纵队看齐时,可以下达“向前——对正”的口令。

  (二)报数

  口令:报数。

  要领:横队从右至左(纵队由前向后)依次以短促洪亮的声音转头(纵队向左转头)报数,最后一名不转头;数列横队时,后列最后一名报“满伍”或者“缺×名”;连集合时,由指挥员下达“各排报数”的口令,各排长在队列内向指挥员报告人数,如“第×排到齐”或者“第×排实到××名”。

  必要时,连也可以统一报数。

  要领:连实施统一报数时,各排不留间隔,要补齐,成临时编组的横队队形。报数前,连指挥员先发出“看齐时,以一排长为准,全连补齐”的预告,尔后下达“向右看——齐”口令,待全连看齐后,再下达“向前——看”和“报数”的口令,报数从一排长开始,后列最后一名报“满伍”或者“缺×名”。

  第三十七条 出列、入列

  单个军人和分队出列、入列,通常用跑步,5步以内用齐步(1步用正步,不摆臂),或者按照指挥员指定的步法执行;然后,进到指挥员右前侧适当位置或者指定位置,面向指挥员成立正姿势。

  (一)单个军人出列、入列

  1.出列

  口令:×××(第×名),出列。

  要领:出列军人听到呼点自己姓名或者序号后应当答“到”,听到“出列”的口令后,应当答“是”。

  (1)位于第一列(左路)的军人,按照本条上述规定,取捷径出列。

  (2)位于中列(中路)的军人,向后(左)转,待后列(左路)同序号的军人向右后退1步(左后退1步)让出缺口后,按照本条的上述规定从队尾(纵队时从左侧)出列;位于“缺口”位置的军人,待出列军人出列后(连并列纵队,待出列军人行至本排左侧时),即复原位。

  (3)位于最后一列(右路)的军人出列,先退1步(右跨1步),然后,按照本条有关规定从队尾出列。

  2.入列

  口令:入列。

  要领:听到“入列”的口令后,应当答“是”,然后,按照出列的相反程序入列。

  (二)班(排)出列、入列

  1.出列

  口令:第×班(排),出列。

  要领:听到“第×班(排)”的口令后,由出列班(排)的指挥员答“到”,听到“出列”的口令后,由出列班(排)的指挥员答“是”,并用口令指挥本班(排),按照本条有关规定,以纵队形式从队尾(位于第一列的班取捷径)出列。

  2.入列

  口令:入列。

  要领:听到“入列”的口令后,由入列班(排)指挥员答“是”,并用口令指挥本班(排),以纵队形式从队尾(位于第一列的班取捷径)入列。

  第三十八条 行进、停止

  横队和并列纵队行进以右翼为基准,纵队行进以左翼为基准(一路纵队行进以先头为基准)。

  (一)行进,指挥员应当下达“×步——走”的口令。听到口令,基准兵向正前方前进,其他人员向基准翼标齐,保持规定的间隔、距离行进。纵队行进时,排、连通常成三路纵队,也可以成一、二路纵队。行进中,需要时,用“一二一”(调整步伐的口令)、“一二三四”(呼号)或者唱队列歌曲,以保持步伐的整齐和振奋士气。

  (二)停止,指挥员应当下达“立——定”的口令。听到口令,按照立定的要领实施,分队的动作要整齐一致;停止后,听到“稍息”的口令,先自行对正、看齐,再稍息。

  第三十九条 队形变换

  队形变换,是由一种队形变为另一种队形的队列动作。

  (一)横队和纵队的互换

  横队变纵队:

  停止间口令:向右——转。

  行进间口令:向右转——走。

  纵队变横队:

  停止间口令:向左——转。

  行进间口令:向左转——走。

  要领:停止间,按照单个军人向右(左)转的要领实施;行进间,按照单个军人向右(左)转走的要领实施。分队动作要整齐一致;队形变换后,排以上指挥员应当进到规定的列队位置。

  (二)停止间班横队和班二列横队,班纵队和班二路纵队互换

  1.班横队变班二列横队

  口令:成班二列横队——走。

  要领:变换前,先报数。听到口令,双数人员左脚后退1步,右脚(不靠拢左脚)向右跨1步,左脚向右脚靠拢,站到单数人员之后,自行对正、看齐。

  2.班二列横队变班横队

  口令:间隔1步,向左离开。

  成班横队——走。

  要领:听到“间隔1步,向左离开”的口令,取好间隔;听到“成班横队——走”的口令,双数人员左脚左跨1步,右脚(不靠拢左脚)向前1步,左脚向右脚靠拢,站到单数人员左侧,自行看齐。

  3.班纵队变班二路纵队

  口令:成班二路纵队——走。

  要领:变换前,先报数。听到口令,双数人员右脚右跨1步,左脚(不靠拢右脚)向前1步,右脚向左脚靠拢,站到单数人员右侧,自行对正、看齐。

  4.班二路纵队变班纵队

  口令:距离2步,向后离开。

  成班纵队——走。

  要领:听到“距离2步,向后离开”的口令,取好距离;听到“成班纵队——走”的口令,双数人员右脚后退1步,左脚(不靠拢右脚)左跨1步,右脚向左脚靠拢,站到单数人员之后,自行对正。

  (三)连纵队和连并列纵队的互换

  1.连纵队变连并列纵队

  停止间口令:成连并列纵队,齐步——走。

  行进间口令:成连并列纵队——走。

  要领:连指挥员或者基准排踏步,其他排和连部逐次进到连指挥员或者基准排左侧踏步并取齐,然后,听口令前进或者停止。

  连、排指挥员位置的变换方法:听到口令,连长左脚继续踏1步,右脚向右前1步,进到政治指导员前方仍踏步,政治指导员继续踏步,副连长向前2步(未编有副政治指导员时,副连长向左前2步),进到连长左侧,副政治指导员向左前1步,进到政治指导员左侧,排长、司务长进到预定列队位置,继续踏步并取齐。

  2.连并列纵队变连纵队

  停止间口令:成连纵队,齐步——走。

  行进间口令:成连纵队——走。

  要领:连指挥员或者基准排照直前进,其他排和连部停止间和行进间均踏步,待连指挥员或者基准排离开原位后,各排按照排长的口令、连部和炊事班按照司务长的口令依次跟进。

  连、排指挥员位置的变换方法:听到口令,连长向左前1步,进到副连长前方踏步,政治指导员向前2步,进到连长右侧继续踏步,副政治指导员向右前1步,进到副连长右侧继续踏步(未编有副政治指导员时,副连长右跨半步并踏步),排长、司务长进到预定列队位置继续踏步,取齐后照直前进。

  (四)营横队(营并列纵队)和营纵队互换

  1.营横队(营并列纵队)变营纵队

  停止间口令:成营纵队,齐步——走。

  行进间口令:成营纵队——走。

  要领:营指挥员或者营部照直前进,各连按照连长的口令变为连纵队,依次跟进;营并列纵队变为营纵队,营指挥员或者营部照直前进,各连按照连长的口令依次跟进。

  2.营纵队变营横队(营并列纵队)

  停止间口令:成营横队(营并列纵队),齐步——走。

  行进间口令:成营横队(营并列纵队)——走。

  要领:营指挥员或者营部踏步,各连依次进到营部左侧变为连并列纵队踏步,并向基准分队取齐,然后,听口令前进或者停止。营纵队变为营并列纵队,营指挥员或者营部踏步,各连依次进到营部左侧踏步,并向基准分队取齐,然后,听口令前进或者停止。

  3.营指挥员位置的变换方法,参照本条第三项有关规定实施。

  (五)旅的队形变换

  旅的队形变换,参照营队形变换的规定实施。

  第四十条 方向变换

  方向变换,是改变队列面对的方向的一种队列动作。

  (一)横队和并列纵队方向变换

  停止间,通常是左(右)转弯或者左(右)后转弯,必要时可以向后转。

  停止间口令:左(右)转弯,齐步(跑步)——走,或者左(右)后转弯,齐步(跑步)——走;向后——转,齐步(跑步)——走(当需要向后转走时,应当先下“向后——转”的口令,待方向变换后,再下“齐步——走”或者“跑步——走”的口令)。

  行进间口令:左(右)转弯——走,或者左(右)后转弯——走。

  要领:一列横队方向变换时,轴翼人员踏步,并逐渐向左(右)转动;外翼第一名人员用大步行进并同相邻人员动作协调,逐步变换方向(愈接近轴翼者,其步幅愈小),其他人员用眼睛的余光向外翼取齐,并保持规定的间隔和排面整齐,转到90度或者180度时踏步并取齐,听口令前进或者停止。

  数列横队和并列纵队方向变换时,第一列轴翼人员停止间用踏步、行进间用小步,外翼人员用大步行进,保持排面整齐,边行进边变换方向,转到90度或者180度后,听口令前进或者停止;后续各列按照上述要领,保持间隔、距离,取捷径进到前一列转弯处,转向新方向跟进。

  (二)纵队方向变换

  停止间,通常是左(右)转弯,或者左(右)后转弯,必要时可以向后转。

  停止间口令:左(右)转弯,齐步(跑步)——走,或者左(右)后转弯,齐步(跑步)——走;向后——转,齐步(跑步)——走(按照横队和并列纵队向后转走的方法实施)。

  行进间口令:左(右)转弯——走,或者左(右)后转弯——走。

  要领:一路纵队方向变换,基准兵在左(右)转弯时,按照单个军人行进间转法(停止间,左转弯走时,左脚先向前1步)的要领实施,在左(右)后转弯时,用小步边行进边变换方向,转到90度或者180度后,照直前进;其他人员逐次进到基准兵的转弯处,转向新方向跟进。

  数路纵队方向变换时,按照数列横队和并列纵队方向变换的要领实施。

  第四十一条 分队、部队敬礼

  (一)停止间敬礼

  要领:当首长行至距本分队(部队)适当距离时,指挥员下达“立正”的口令,跑步到首长前5—7步处敬礼。待首长还礼后礼毕,再向首长报告。报告完毕,待首长指示后,答“是”,再敬礼。待首长还礼后礼毕,尔后跑步回到原来位置,下达“稍息”口令或者继续进行操练。

  (二)行进间敬礼

  要领:由带队指挥员按照单个军人行进间敬礼的规定实施,队列人员按照原步法行进。

  第四十二条 班的置枪(架枪)、取枪

  班的置枪(架枪),通常以班横队实施。

  (一)置枪

  口令:置枪。

  要领:自动步枪手、狙击步枪手,左脚向前1步,将枪放在右脚外侧前,枪面向右,托后踵(95式自动步枪托底)与脚尖齐。

  班用机枪射手,左脚向前1步,左手打开脚架,两手协力将枪架在右脚外侧前,托后踵(95式班用机枪托底)与脚尖齐。

  班用机枪副射手,左脚向前1步,将弹盒袋(95式班用机枪弹鼓)放在左脚前。

  120反坦克火箭筒置筒时,组长左脚向前1步,将多用途支架置于地上,尔后左脚向左后方撤步的同时转体向左取下小三脚架,并安装三脚架,安装完毕后回到原来位置;一射手待组长安装好小三脚架后,左手握提把,右手握小三脚架卡齿座,打开脚架,左脚向前1步顺势将发射筒置于地上。其他射手,先放自动步枪,要领同自动步枪手;后放弹药背具,要领同班用机枪副射手。

  听到“好”的口令,各枪手(筒手),一齐放手回原位,全班成立正姿势。

  (二)架枪

  口令:架枪。

  要领:听到“架枪”的口令,班用机枪射手按照架枪的要领架枪;自动步枪手、狙击步枪手,左脚向前(左前、右前)1步,将枪靠在班用机枪护木上;班用机枪副射手的动作要领同置枪。

  (三)取枪

  口令:取枪。

  要领:81式自动步枪手、03式自动步枪手、20式自动步枪手、20式精准步枪手、狙击步枪手,左脚向前1步,右手握护木(03式自动步枪握护盖,20式自动步枪、20式精准步枪握护手)取枪。

  95式自动步枪手、20式自动步枪手,左脚向前1步,左手掌心向下,反握上护盖前端(护手前端),右手反握枪托中间部位,然后,按照肩枪的要领将枪送上右肩。

  班用机枪射手,左脚向前1步,右手握护木(95式班用机枪手,右手握脚架连接座与枪口之间),左手折回脚架,取枪。

  班用机枪副射手,左脚向前1步,取回弹盒袋或者弹鼓(弹药背具、自动步枪)。

  听到“好”的口令,各枪手回原位,全班成持枪、肩枪立正姿势。

  第四十三条 排、连的置枪(架枪)、取枪

  置枪(架枪)前,视情况调整班、排的距离和间隔,然后,按照本条令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实施;取枪后,恢复原间隔、距离。

  第四十四条 指挥员列队位置的变换

  连长、营长、旅长出列指挥后,其列队位置,应当由副连长、副营长、副旅长替补。

  队列内指挥员列队位置的变换方法:

  横队、并列纵队时,副连长(副营长)右跨1步(编有副政治教导员时,副政治教导员向前1步),副政治指导员向前1步(未编有副政治指导员时,政治指导员左跨1步,与副连长对齐);副旅长、参谋长向前1步。

  纵队时,副连长向前1步(未编有副政治指导员时,副连长左跨半步,政治指导员后退1步;编有副政治教导员时,副营长向前1步,副政治教导员左跨半步),副政治指导员(副营长)左跨半步,政治教导员后退1步;副旅长、参谋长向前1步。

  第四十五条 卫兵执勤动作

  营门卫兵持自动步枪时,可以双手持枪或者挂枪。礼宾哨等其他固定哨位的卫兵可以肩枪或者持枪。执行临时勤务的卫兵,操枪姿势可以根据上级要求执行。配带手枪时,通常将枪系于外腰带上;穿戴战斗装具时,将枪置于枪套内,弹匣置于弹匣套内。携带警棍时,将警棍置于外腰带上,通常位于左胁下。

  (一)查验证件

  要领:来人距哨位5—7步时,卫兵右臂(左臂)抬起,五指并拢,掌心向前,面对来人提示:“请留步”;尔后向来人敬礼:“请出示证件”。卫兵伸出左手自然接证,验证后仍然用左手将证件还给来人;其他卫兵保持警戒。

  (二)交接班

  要领:接班卫兵距离交班卫兵2—3步,两人相互敬礼,相向面对面站立,协同观察周围情况。需要交接枪支时,交班卫兵枪面向前、枪口朝上将枪交给接班卫兵;接班卫兵接过枪支,与交班卫兵并肩站立;舰艇等不便并肩站立的,接班卫兵可以半面向左转。领班员组织验枪、清点子弹。接班卫兵挂枪后,进入哨位。

  交接班期间,应当保持警戒状态,限制人员和车辆通行。

  第四十六条 其他分队、部队的队列动作,参照本节有关规定实施;队形需要调整时,按照军兵种有关规定执行。

  第三节 分队乘坐交通工具

  第四十七条 乘坐运输车

  分队乘坐运输车,通常在运输车的后侧适当位置列队,每辆车指定一名车长负责组织乘车。

  (一)登车、下车

  口令:登车。

  下车。

  要领:听到车长“登车”的口令后,通常情况下,驾驶员与安全员打开后车厢板,乘车人员成二路或者四路纵队依次从车厢后侧上车,前一名上车后协助后一名上车;乘车人员上车后按照指定的位置就位;车长位于驾驶室,两名观察员分别位于车厢左前角和右后角,安全员位于左后角。携枪时,将枪置于两腿间,两手扶枪或者左右手交替扶枪;背囊(背包)通常集中放置或者用于坐靠。上车后,安全员或者右后角观察员协助驾驶员关好后车厢板,并挂好安全链;清点人员、装备、物资后,车长向指挥员报告:“第×号车,登车完毕”。

  听到“下车”的口令后,通常由安全员或者右后角观察员协助驾驶员打开后车厢板,乘车人员按照上车的相反顺序下车;下车后,按照指挥员的命令,到指定地点集合。

  (二)开车、停车

  口令:开车。

  停车。

  要领:车长根据指挥员的命令,及时下达“开车”、“停车”口令,各车依次前进或者停止。

  分队乘坐步兵战车、装甲车等作战机动平台,按照军兵种有关规定执行。

  第四十八条 乘坐客车

  分队乘坐客车,通常在客车右侧适当位置列队,每辆车指定一名车长负责组织乘车。

  (一)登车、下车

  口令:登车。

  下车。

  要领:听到车长“登车”的口令后,乘车人员按照编制序列,由后至前依次就坐,也可以根据车长指定位置就坐,并系好安全带;车长位于车内右前方,两名观察员分别位于车内左前方和右后方,安全员位于左后方。携枪时,将枪置于两腿间,两手扶枪或者左右手交替扶枪。携带携行物资登车时,按照先物资后人员的顺序进行;听到车长“开始装载”的口令后,乘车人员将物资放置在客车行李舱指定位置;装载完毕后,车长检查装载情况。清点人员、装备、物资后,车长向指挥员报告:“第×号车,登车完毕”。

  听到“下车”的口令后,乘车人员按照上车的相反顺序下车。下车后,按照指挥员的命令,到指定地点集合。

  (二)开车、停车

  口令:开车。

  停车。

  要领:车长根据指挥员的命令,及时下达“开车”、“停车”口令,各车依次前进或者停止。

  第四十九条 车辆行进中的调整

  (一)调整哨的设置

  为了保证车辆安全顺利行进,根据需要,在车辆必经的交叉路口和复杂路段,可以设置调整哨。

  调整哨应当设置在便于观察和指挥的位置,通常由一人担任,徒手或者持红旗、绿旗,对行进中需要停止、转弯和直行的车辆进行调整指挥;必要时可以增设游动调整哨,协助调整指挥。调整哨应当按照规定携带武器、指挥和通信器材等。

  (二)调整指挥的要领

  1.示意车辆停止:调整人员徒手时,面对车辆,左臂向前上方直伸与水平面成45度,掌心向前,五指并拢,两眼平视前方,右手不动;持旗时,面对车辆,左手持红旗,左臂向前平伸,与身体略成90度,右手持绿旗不动。

  2.示意车辆左转弯:调整人员徒手时,面向调整方向,右臂向前平伸与身体略成90度,掌心向前,五指并拢,同时向左转头45度,左臂与手掌(五指并拢,掌心向右)平直,向右前方摆动,与身体略成45度,拇指根部不超过衣扣线,回摆时中指不超过裤缝线,重复摆动3次;持旗时,面对车辆,左手持红旗,左臂伸直由前向上高举,右手持绿旗,右臂向前平伸指向车辆,尔后水平摆向右侧,与两肩略成一线。

  3.示意车辆右转弯:调整人员徒手时,面向调整方向,左臂向前平伸与身体略成90度,掌心向前,五指并拢,同时向右转头约45度,右臂与手掌(五指并拢,掌心向左)平直,向左前方摆动,与身体略成45度,拇指根部不超过衣扣线,回摆时中指不超过裤缝线,重复摆动3次;持旗时,面对车辆,左手持红旗,左臂伸直由前向上高举,右手持绿旗,右臂向前平伸指向车辆,尔后小臂向左内折约90度。

  4.示意车辆由左向右直行:调整人员通常位于车辆行进路线一侧,面向公路。徒手时,右臂向右平伸,与身体略成90度,掌心向前,五指并拢,同时向右转头约45度,尔后,左臂向左平伸(要领同右臂),同时向左转头约90度,左臂向右摆动,摆至身体正前方时,小臂内折与大臂约90度,左小臂略成水平,同时向右转头约90度;持旗时,左手持红旗,左臂伸直由前向上高举,右手持绿旗,右臂向右平伸,与身体略成90度。

  5.示意车辆由右向左直行:调整人员位置同本项第4目。徒手时,左臂向左平伸,与身体略成90度,掌心向前,五指并拢,同时向左转头约45度,尔后,右臂向右平伸(要领同左臂),同时向右转头约90度,右臂向左摆动,摆至身体正前方时,小臂内折与大臂约90度,右小臂略成水平,同时向左转头约90度;持旗时,左手持红旗,左臂伸直由前向上高举,右手持绿旗,右臂向右平伸指向车辆,尔后向左摆动,摆至身体正前方时,小臂向左内折约90度。

  第五十条 乘坐火车

  分队乘坐火车,通常在站台或者其他适当位置列队。每节车厢指定一名车厢长,由其协助乘务人员组织分队乘车。

  口令:登车。

  下车。

  要领:听到“登车”的口令后,乘车人员通常成一路或者二路纵队,依次从指定的车厢门登车,按照指定的位置就位。携枪时,将枪置于两腿间;背囊(背包)通常置于行李架上或者集中放置。车厢长位于车厢门附近位置,安全员位于车厢左后方。清点人员、装备、物资后,车厢长向指挥员报告:“第×号车厢,登车完毕”。

  听到“下车”的口令后,乘车人员按照上车的相反顺序下车;下车后,按照指挥员的命令,到指定地点集合。

  第五十一条 乘坐舰艇(船艇)

  分队乘坐舰艇(船艇)时,通常在码头或者其他适当位置列队,按照舰艇(船艇)艇长的命令,由分队指挥员协助组织实施。

  口令:登舰(登船)。

  离舰(下船)。

  要领:听到“登舰(登船)”的口令后,乘坐舰艇(船艇)人员通常成一路或者多路纵队,依次从指定的舷梯或者登舰(登船)地点登舰(登船),按照舰艇(船艇)乘用要求到达指定的位置就位。枪支、背囊(背包)通常随身携带或者放置在指定位置。分队指挥员通常位于舱门位置。清点人员、装备、物资后,分队指挥员向上级指挥员报告。

  听到“离舰(下船)”的口令后,乘坐舰艇(船艇)人员按照登舰(登船)的相反顺序离舰(下船)。离舰(下船)后,按照上级指挥员的命令,到指定地点集合。

  第五十二条 乘坐飞机(直升机)

  分队乘坐客机、运输机、直升机时,通常在停机坪或者指定地点列队,由分队指挥员协助机组人员组织实施登机或者下机。

  口令:登机。

  下机。

  要领:听到“登机”的口令后,乘机人员通常成一路或者多路纵队,依次从指定的舷梯或者舱门登机。乘坐客机的人员,按照指定的座位就坐,并系好安全带;乘坐无固定座位的运输机、直升机时,根据舱室实际情况,确定乘坐位置。分队指挥员通常位于舱门适当位置,安全员的位置由机组人员指定。清点人员、装备、物资后,分队指挥员向上级指挥员报告。

  听到“下机”的口令后,乘机人员按照登机的相反顺序下机。下机后,按照上级指挥员的命令,到指定地点集合。

  第五章 国旗的掌持、升降和军旗的掌持、授予与迎送

  第五十三条 国旗的掌持

  国旗由一名掌旗员掌持,两名护旗兵护旗,护旗兵位于掌旗员两侧。

  掌持国旗的姿势为扛旗。

  扛旗要领:右手将旗扛于右肩,旗杆套稍高于肩,右臂伸直,右手掌心向下握旗杆,左手放下;听到“齐步——走”的口令,开始行进。

  第五十四条 国旗的升降

  要领:升旗时,掌旗员将旗交给护旗兵,协力将国旗套(挂)在旗杆绳上并系紧,掌旗员将国旗抛展开的同时,由护旗兵协力将旗升至旗杆顶。

  降旗时,由护旗兵解开旗杆绳并将旗降下,掌旗员接扛于肩。

  下半旗时,先将国旗升至旗杆顶,然后徐徐降至旗顶与旗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三分之一处;降旗时,先将国旗升至旗杆顶,然后再降下。

  升、降国旗时,掌旗员应当面向国旗行举手礼。

  第五十五条 军旗的掌持

  军旗由部队首长指派一名掌旗员掌持,两名护旗兵护旗。护旗兵携自动步枪(冲锋枪)成挂枪姿势,位于掌旗员两侧。

  掌旗员通常由军官或者军士充任,护旗兵由士兵充任。掌旗员和护旗兵应当具备良好的军政素质和魁梧匀称的体形。

  (一)掌旗姿势

  掌持军旗的姿势分为持旗、扛旗和端旗。

  持旗要领:立正时,右臂自然下垂,右手持旗杆,使旗杆垂直立于右脚外侧;稍息时,持旗姿势不变。

  扛旗要领:听到“齐步——走”的预令后,左手握旗杆套下方约10厘米处,两手协力将旗上提,扛于右肩,旗杆套稍高于肩,右臂伸直,右手掌心向下握旗杆,左手放下;听到动令,开始行进。

  端旗要领:右手握旗杆套下约10厘米处,右臂向前伸直,右手约与肩同高,左手握旗杆下部,左小臂斜贴于腹部。

  (二)扛旗、端旗互换

  1.扛旗换端旗

  口令:正步——走。

  要领:听到“正步——走”的口令后,在左脚落地时,左手在右手腕处握旗杆;在右脚落地时,右手移握距旗杆套约10厘米处;再出左脚的同时,右臂向前伸直,左手向后压,两手协力转换成端旗姿势,继续行进。

  2.端旗换扛旗

  口令:齐步——走。

  要领:听到“齐步——走”的口令后,在左脚落地的同时,收右臂,左手前推,将旗扛于右肩;在右脚落地时,右手移握旗杆下部,右臂伸直;再出左脚的同时,左手放下,换齐步行进。

  3.停止间扛旗、端旗互换,参照行进间的动作要领执行。

  (三)迎送军旗时,掌旗员、护旗兵行进、转弯、步法变换和停止的口令由掌旗员下达。

  掌旗员、护旗兵转弯时,按照踏步的动作要领,以掌旗员为轴同时转体,使排面向右(左)转90度,成立正姿势。

  第五十六条 军旗的授予

  授予军旗时,由上级首长授旗。

  要领:授旗前,应当将旗套在旗杆上,由一名掌旗员持旗,护旗兵位于掌旗员两侧,成横队立于授旗台左侧适当位置,面向部队。听到主持人宣布“授旗”时,掌旗员、护旗兵右转弯面向授旗首长端旗正步向前,行进至适当位置成立正姿势,掌旗员使旗杆垂直,右手移握距旗杆套下约20厘米处,将旗交给授旗首长;然后掌旗员、护旗兵按照相反方向正步撤至预定位置。被授旗单位首长带领掌旗员、护旗兵正步走到授旗首长面前,此时,掌旗员位于被授旗单位首长后面,护旗兵在掌旗员两侧成横队,被授旗单位首长同时向授旗首长行举手礼。

  当授旗首长将旗授予被授旗单位首长时(授旗首长左手握旗杆套下约10厘米处,右手握旗杆下部),被授旗单位一名首长双手接旗(右手握旗杆套下约20厘米处,左手握旗杆下部),然后面向部队,成端旗立正姿势(另一名首长同时面向部队,成立正姿势);此时,主持人下达“向军旗敬礼”的口令,在场全体军人向军旗敬礼。当下达“礼毕”口令后,被授旗单位首长将军旗交给掌旗员;掌旗员端旗与护旗兵正步行至授旗台右侧适当位置,然后面向部队,成持旗立正姿势。

  第五十七条 迎军旗

  将展开的军旗持入队列时,部队应当整队组织迎军旗。迎军旗时,通常成横队;特殊情况下,可以由机关和指定的分队参加,按照部队首长临时规定队形列队。

  迎军旗时,主持迎军旗的指挥员下达“立正”、“迎军旗”的口令,听到口令后,掌旗员(扛旗)、护旗兵齐步行进,当由正前或者左前方向部队右翼行进至距队列40—50步或者队列正面中央适当位置时,主持迎军旗的指挥员下达“向军旗——敬礼——”的口令,听到口令后,位于指挥位置和阅兵台(主席台)的军官行举手礼,其余人员行注目礼;掌旗员(由扛旗换端旗)、护旗兵换正步,取捷径向部队右翼排头行进,当超过机关队形时,主持迎军旗的指挥员下达“礼毕”口令,部队礼毕;掌旗员(由端旗换扛旗)、护旗兵换齐步。军旗进到部队指挥员右侧3步处时,左后转弯立定,成立正姿势。

  第五十八条 送军旗

  将军旗持出队列时,部队应当整队组织送军旗。送军旗时,参加人员和队形与迎军旗同。

  送军旗时,主持送军旗的指挥员下达“立正”、“送军旗”的口令;听到口令后,掌旗员(成扛旗姿势)、护旗兵按照迎军旗路线相反方向齐步行进;军旗出列后行至机关队形右侧前时,主持送军旗的指挥员下达“向军旗——敬礼——”的口令;听到口令后,掌旗员(由扛旗换端旗)、护旗兵换正步,部队按照迎军旗的规定敬礼;当军旗离开距队列正面40—50步或者队列正面中央适当位置时,主持送军旗的指挥员下达“礼毕”的口令,部队礼毕,掌旗员(由端旗换扛旗)、护旗兵换齐步,返回原出发位置。

  第五十九条 军队其他单位迎送军旗,参照本条令第五十七条、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组织实施。

  第六章 阅 兵

  第一节 基本规范

  第六十条 阅兵时机

  在重大节日或者组织重要活动时,可以举行阅兵。

  第六十一条 阅兵分类

  按照阅兵活动的主要空间,阅兵分为陆上阅兵、海上阅兵和码头阅兵、空中阅兵。

  第六十二条 阅兵指挥

  阅兵,分为上级首长检阅和本级首长检阅。当上级首长检阅时,由本级军事首长任阅兵指挥;当本级军政主官检阅时(通常由一名主官检阅,另一名主官位于阅兵台或者受阅部队中央前方适当位置面向部队),由副部队长或者参谋长任阅兵指挥。

  第二节 陆上阅兵

  第六十三条 阅兵权限

  陆上阅兵,由党和国家领导人,中央军委主席、副主席、委员及团级以上单位军政主官或者上述人员授权的其他指挥员实施;通常由一人检阅。

  陆上阅兵,分为阅兵式和分列式;通常进行两项,根据需要,也可以只进行一项。

  第六十四条 旅阅兵程序

  (一)迎军旗

  迎军旗,在阅兵式开始前进行,具体方法按照本条令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实施。

  (二)阅兵式

  阅兵式程序:

  1.阅兵式准备

  旅阅兵式的队形,通常为营横队的旅横队,或者由旅首长临时规定。列队时,各枪手、炮手分别持枪(95式自动步枪手、20式短自动步枪手、冲锋枪手挂枪)、持炮,120反坦克火箭筒手持筒;必要时,可以架枪、架炮。

  2.阅兵首长接受阅兵指挥报告

  当阅兵首长行至本旅队列右翼适当距离时或者在阅兵台就位后(当上级首长检阅时,通常由旅政治委员陪同入场并陪阅),阅兵指挥在队列中央前下达“立正”的口令,随后跑到距阅兵首长5—7步处敬礼,待阅兵首长还礼后礼毕并报告:“×××(职务)同志,××第×旅列队完毕,请您检阅”。报告后,左跨1步,向右转,让首长先走,尔后在其右后侧(当上级首长检阅时,旅政治委员在旅长右侧)跟随陪阅。

  3.阅兵首长向军旗敬礼

  阅兵首长行至距军旗适当位置时,应当立正向军旗行举手礼(陪阅人员面向军旗,行注目礼)。

  4.阅兵首长检阅部队

  当阅兵首长行至旅机关、各营部、各连及保障分队队列右前方时,旅机关由副旅长或者参谋长、各营部由营长、各连由连长、保障分队由旅指定的指挥员下达“敬礼”的口令;听到口令后,位于指挥位置的军官行举手礼,其余人员行注目礼,目迎目送首长(左、右转头不超过45度),阅兵首长应当还礼,陪阅人员行注目礼;当首长问候:“同志们好!”或者“同志们辛苦了!”,队列人员应当齐声洪亮地回答:“首——长——好!”或者“为——人民——服务!”;当首长通过后,指挥员下达“礼毕”的口令,队列人员礼毕。

  5.阅兵首长上阅兵台

  阅兵首长检阅完毕后上阅兵台,阅兵指挥跑步到队列中央前,下达“稍息”口令,队列人员稍息。当上级首长检阅时,旅政治委员陪同首长上阅兵台,然后跑步到自己的列队位置。

  (三)分列式

  旅分列式队形由旅阅兵式队形调整变换,或者由旅首长临时规定。

  分列式程序:

  1.分列式准备

  旅分列式,应当设4个标兵。一、二标兵之间和三、四标兵之间的间隔各为15米,二、三标兵之间的间隔为40米。标兵应当携带自动步枪,并在枪上插标兵旗。

  班用机枪手、狙击步枪手、20式精准步枪手托枪,81式自动步枪手提枪,95式自动步枪手、03式自动步枪手、20式自动步枪手、20式短自动步枪手、冲锋枪手挂枪,120反坦克火箭筒手扛筒,重机枪手、高射机枪手扛枪,迫击炮手、无坐力炮手扛炮(通常成结合状态)。

  2.标兵就位

  分列式开始前,阅兵指挥在队列中央前,下达“立正”、“标兵,就位”的口令;标兵听到口令,成一路纵队持枪(托枪、挂枪)跑步到规定的位置,面向部队成立正姿势。

  3.调整部队(分队)为分列式队形

  标兵就位后,阅兵指挥下达“分列式,开始”的口令,尔后,跑步到自己的列队位置;听到口令后,各分队按照规定的方法携带武器(掌旗员扛旗),旅、营指挥员分别进到旅机关和营部的队列中央前,各分队指挥员进到本分队队列中央前,下达“右转弯,齐步——走”的口令,指挥分队变换成分列式队形。

  4.开始行进

  变换成规定的分列式队形后,旅机关由副旅长或者参谋长下达“齐步——走”的口令;听到口令后,旅指挥员、旅机关人员齐步前进,其余分队依次待前一分队离开约15米时,分别由营长、连长及保障分队指挥员下达“齐步——走”的口令,指挥本分队人员前进。

  5.接受首长检阅

  各分队行至第一标兵处,将队列调整好;进到第二标兵处,掌旗员下达“正步——走”的口令,并和护旗兵同时由齐步换正步,扛旗换端旗(掌旗员和护旗兵不转头),此时,阅兵首长和陪阅人员应当向军旗行举手礼;副旅长或者参谋长和各分队指挥员分别下达“向右——看”的口令,队列人员听到口令后,可以呼喊“一、二”,按照规定换正步(81式自动步枪手换端枪)行进,并在左脚着地的同时向右转头(位于指挥位置的军官行举手礼,并向右转头,各列右翼第一名不转头)不超过45度注视阅兵首长,此时,阅兵台首长应当行举手礼。

  进到第三标兵处,掌旗员下达“齐步——走”的口令,并与护旗兵由正步换齐步,同时换扛旗;其他分队由上述指挥员分别下达“向前——看”的口令,队列人员听到口令后,在左脚着地时礼毕(将头转正),同时换齐步(81式自动步枪手换提枪)行进。

  当上级首长检阅时,旅长和旅政治委员通过第三标兵后,到阅兵首长右侧陪阅;各分队通过第四标兵,换跑步到指定的位置。

  6.标兵撤回

  待最后一个分队通过第四标兵,到达指定位置后,阅兵指挥下达“标兵,撤回”的口令,标兵按照相反顺序跑步撤至预定位置。

  (四)阅兵首长讲话

  分列式结束后,阅兵指挥调整好队形,请阅兵首长讲话。讲话完毕,阅兵指挥下达“立正”口令,向阅兵首长报告阅兵结束。当上级首长检阅时,由旅政治委员陪同阅兵首长离场。

  (五)送军旗

  送军旗,在阅兵首长讲话后或者分列式结束后进行,具体方法按照本条令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实施。

  第六十五条 师级以上部队阅兵

  (一)师级以上部队组织阅兵,应当建立相应的指挥机构,设阅兵指挥和副指挥(必要时设阅兵总指挥和副总指挥),负责阅兵的组织指挥。成建制阅兵时,由受阅部队最高首长担任指挥;同一军兵种不同建制部队参加阅兵时,由共同首长或者上级指定的首长担任指挥;多个军兵种部队联合参加阅兵时,由有关联合指挥机构的最高首长或者上级指定的首长担任指挥。阅兵指挥陪阅时,由阅兵副指挥接替其指挥。

  (二)阅兵式

  受阅部队阅兵队形根据阅兵的目的、场地条件和部队的数量、装备等情况确定。通常分为徒步方队和装备方队。结合重大作战、演训任务组织沙场阅兵时,阅兵队形按照作战编成(作战群)确定,也可以由阅兵指挥确定。

  徒步方队的阅兵队形:成建制阅兵时,按照编制序列排列;同一军兵种不同建制部队参加阅兵时,通常按照编制序列排列,也可以按照阅兵指挥确定的序列排列;多个军兵种部队联合参加阅兵时,通常按照陆军、海军、空军、火箭军、军事航天部队、网络空间部队、信息支援部队和联勤保障部队序列排列,也可以按照阅兵指挥确定的序列排列。预备役部队参加阅兵时,按照阅兵指挥确定的序列排列。

  装备方队的阅兵队形:成建制阅兵时,按照编制序列排列;同一军兵种不同建制部队参加阅兵时,通常按照编制序列排列,也可以按照阅兵指挥确定的序列排列;多个军兵种部队联合参加阅兵时,通常按照陆军、海军、空军、火箭军、军事航天部队、网络空间部队、信息支援部队和联勤保障部队序列排列,也可以按照装备类型统一排列。

  装备方队的车辆通常成3—4路、4—6列;车与车的间隔为2—3米,距离:坦克为5米,步兵战车(装甲输送车、伞兵突击车)和汽车均为2—3米;人员通常在本方队车辆前成数列横队列队,力求与车辆排面宽度一致,后列人员与车辆相距3—5米。

  首长乘车阅兵时,阅兵指挥乘车到达首长车的右前方(两车头相距约5米)停车向首长报告,尔后,在首长车的右后侧(指挥车前轮与首长车后轮在一线上,两车间隔2米)陪阅。首长车距受阅队列10—20米,以每小时15—20公里的速度从队列前通过,返回阅兵台时,以每小时约40公里的速度行驶。

  当阅兵首长行至各方队(作战群)右前方时,各方队(作战群)指挥员下达“敬礼”或者“××方队(作战群)敬礼”的口令;听到口令后,位于指挥位置的军官行举手礼,其他人员行注目礼,目迎目送首长(左、右转头不超过45度),阅兵首长应当还礼,陪阅人员行注目礼;当首长问候:“同志们好!”或者“同志们辛苦了!”,队列人员应当齐声洪亮地回答:“首——长——好!”或者“为——人民——服务!”;当首长通过后,指挥员下达“礼毕”的口令,队列人员礼毕。

  中央军委主席阅兵问候:“同志们好!”或者“同志们辛苦了!”,队列人员应当齐声洪亮地回答:“主——席——好!”或者“为——人民——服务!”。

  (三)分列式

  分列式开始前,应当设好标兵。标兵的间隔可以适当调整;需要时,可以增设若干个辅助标兵(枪上不插标兵旗)。

  分列式行进时,按照徒步方队、装备方队的顺序行进。装备方队之间的距离为20米;装备方队长径大于二、三标兵之间的间隔时,可以分别下达“向右——看”和“向前——看”的口令;车与车的距离:坦克为13米,步兵战车(装甲输送车、伞兵突击车)和汽车均为10米;车与车的间隔:坦克为2—3米,步兵战车(装甲输送车、伞兵突击车)和汽车均为4米;时速:从第一标兵线起为10公里,通过第四标兵后为10—15公里。各装备方队的指挥员应当站立于指挥车上,坦克、步兵战车(装甲输送车、伞兵突击车)的乘员(除一炮手、驾驶人员外)和载员应当站在自己的位置上;汽车打开驾驶室右门玻璃窗,坦克、步兵战车(装甲输送车、伞兵突击车)开窗驾驶。

  听到“向右——看”的口令后,队列人员(除驾驶人员、一炮手外)下颌上仰约30度并向右转头不超过45度注视阅兵首长,指挥员行举手礼,其他人员行注目礼,此时,阅兵台首长应当行举手礼。听到“向前——看”的口令后,队列人员(除驾驶人员、一炮手外)礼毕,将头转正。

  标兵就位和撤收的时机、方法由阅兵指挥确定。

  (四)师级以上部队组织阅兵时,持受阅部队最高单位的军旗;不同军兵种团级以上部队联合阅兵时,分别持各军兵种团级以上建制部队最高单位的军旗。均不统一组织迎送军旗。乘车受阅时,将军旗插在指挥车上(坦克、步兵战车、装甲输送车或者伞兵突击车插在指挥塔门右侧,汽车插在前车厢板的中央)。

  (五)阅兵首长通常在阅兵式结束后讲话。

  (六)武器携带方式由阅兵指挥规定;其他动作,参照旅阅兵的规定实施。

  第六十六条 其他部队和军队院校等单位的阅兵,应当根据具体情况,编组受阅分队(相当于连的规模),参照本条令第六十四条、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实施。

  第三节 海上阅兵和码头阅兵

  第六十七条 阅兵权限

  海上阅兵和码头阅兵,由党和国家领导人,中央军委主席、副主席、委员及军级以上单位军政主官或者上述人员授权的指挥员实施;通常由一人检阅。

  第六十八条 阅兵组织指挥

  组织海上阅兵和码头阅兵,应当建立相应的指挥机构,设阅兵指挥和副指挥(必要时设阅兵总指挥和副总指挥),负责阅兵的组织指挥。成建制阅兵时,由受阅部队最高首长担任指挥;不同建制部队参加阅兵时,由上级指定的首长担任指挥;多个军兵种部队联合参加阅兵时,由有关联合指挥机构的最高首长或者上级指定的首长担任指挥。阅兵指挥陪阅时,由阅兵副指挥接替其指挥。

  第六十九条 海上阅兵的组织实施

  海上阅兵,分为阅兵式和分列式。

  海上分列式程序:

  (一)分列式准备

  受阅舰艇编队队形,按照先潜艇后水面舰艇、先作战舰艇后勤务舰艇、先大舰后小舰的顺序成单纵队排列,或者由阅兵指挥确定;与来访舰艇举行海上联合阅兵时,按照我方潜艇、外方潜艇、我方水面作战舰艇、外方水面作战舰艇、我方勤务舰艇、外方勤务舰艇的顺序成单纵队排列,或者通过协商确定。导弹快艇等高速舰艇通常排列在受阅编队最后。

  受阅舰艇悬挂代满旗和欢迎旗组;组织舰员按照规定分区列队。

  (二)阅兵首长接受阅兵指挥报告

  阅兵舰艇到达预定海域后,阅兵指挥行至适当位置向阅兵首长敬礼,待首长还礼后礼毕并报告:“×××(职务)同志,受阅部队准备完毕,请您检阅”;待首长指示后,下达“分列式,开始”的口令,尔后回到预定位置陪同检阅。

  (三)接受首长检阅

  受阅舰艇编队按照预定的航向、航速、队形、间距依次通过阅兵舰艇接受检阅。当阅兵舰艇位于受阅舰艇舷角45度时,受阅舰艇信号兵鸣笛一长声,舰长下达“敬礼”的口令,队列人员立正,面向阅兵舰艇,向阅兵首长行举手礼,目迎目送;阅兵舰艇信号兵鸣笛一长声还礼,阅兵首长问候:“同志们好!”或者“同志们辛苦了!”,队列人员应当齐声洪亮地回答:“首——长——好!”或者“为——人民——服务!”;受阅舰艇过正横后,阅兵舰艇鸣笛两短声礼毕;阅兵舰艇位于受阅舰艇舷角135度时,受阅舰艇信号兵鸣笛两短声,舰长下达“礼毕”的口令,队列人员礼毕并跨步站立。导弹快艇等不组织舰员分区列队的受阅舰艇,不执行鸣笛敬礼。

  中央军委主席阅兵问候:“同志们好!”或者“同志们辛苦了!”,队列人员应当齐声洪亮地回答:“主——席——好!”或者“为——人民——服务!”。

  (四)检阅结束

  最后一艘受阅舰艇过阅兵舰艇舷角135度时;阅兵指挥向阅兵首长报告阅兵结束,尔后陪同首长返回舱室或者视察舰艇。

  海上阅兵式,受阅舰艇按照规定的序列和队形在海上列队。阅兵首长乘坐阅兵舰艇检阅受阅舰艇。

  第七十条 码头阅兵的组织实施

  码头阅兵,受阅舰艇按照规定的序列和队形,停泊在码头的指定位置;阅兵首长通常乘车检阅受阅舰艇。

  受阅舰艇的队形,通常根据阅兵的目的、海域(码头)条件和舰艇种类、数量等情况确定;受阅舰艇的编队,通常按照先潜艇后水面舰艇、先作战舰艇后勤务舰艇的顺序确定。

  阅兵程序:

  (一)阅兵准备

  阅兵当日受阅舰艇应当组织隆重升国旗,并悬挂满旗和欢迎旗组;组织舰员按照规定分区列队。

  (二)阅兵首长接受阅兵指挥报告

  当首长行至阅兵起始处适当位置时或者在阅兵台就位后,阅兵指挥下达“立正”的口令,随后行至距首长5—7步处,向阅兵首长行举手礼,待首长还礼后礼毕并报告;报告后,引导阅兵首长登车。

  (三)接受首长检阅

  首长乘车阅兵时,阅兵指挥乘车在首长车的外后侧(首长车距离码头边沿约5米,指挥车位首长车外后侧,横向间距2米,纵向间距2—5米,时速10—15公里)陪阅。当首长车位于受阅舰艇舷角45度(135度)时,受阅舰艇信号兵鸣笛一长声,舰长下达“敬礼”的口令,队列人员面向首长行举手礼,目迎目送;首长问候:“同志们好!”或者“同志们辛苦了!”,队列人员应当齐声洪亮地回答:“首——长——好!”或者“为——人民——服务!”;当首长车位于受阅舰艇舷角135度(45度)时,受阅舰艇信号兵鸣笛两短声,舰长下达“礼毕”的口令,队列人员礼毕。

  中央军委主席阅兵问候:“同志们好!”或者“同志们辛苦了!”,队列人员应当齐声洪亮地回答:“主——席——好!”或者“为——人民——服务!”。

  (四)检阅结束

  检阅结束后,阅兵车按照预定路线驶离阅兵现场。

  首长徒步阅兵时,参照上述规定执行。

  第四节 空中阅兵

  第七十一条 阅兵权限

  空中阅兵,由党和国家领导人,中央军委主席、副主席、委员及军级以上单位军政主官或者上述人员授权的指挥员实施;通常由一人检阅。

  空中阅兵通常与陆上阅兵或者海上阅兵结合进行。

  第七十二条 阅兵组织指挥

  结合陆上阅兵或者海上阅兵组织空中阅兵,在阅兵联合指挥机构领导下,由空中梯队指挥机构(空中指挥员)负责阅兵的组织指挥。

  单独组织空中阅兵,应当建立相应的指挥机构,设阅兵指挥和副指挥,负责阅兵的组织指挥。

  第七十三条 空中阅兵的组织实施

  (一)阅兵准备

  1.受阅机场

  受阅飞机(直升机)原则上集中部署,通常同一梯队集中部署于同一机场,同一机型集中部署于同一机场,或者同一部队集中部署于同一机场。空中各梯队应当预选必要的备降机场和机动机场。

  2.基准航线设置

  空中阅兵应当设置基准航线,由加入点、调整点、受阅点、退出点连成直线构成。基准航线的方向与阅兵台朝向垂直,在阅兵首长视野正前方由左至右通场。受阅点位置远近适宜,保证良好的通视效果,通常在阅兵台正前方400米至1000米之间。加入点至调整点之间的距离、调整点至受阅点之间的距离、受阅点至退出点之间的距离,按照军兵种有关规定执行。

  (二)阅兵首长接受空中指挥员报告

  空中梯队先头通过受阅点时,空中指挥员可以通过无线电台、视频传输等地空通信设备,向阅兵首长报告:“×××(职务)同志,空中梯队请您检阅”。

  (三)接受首长检阅

  1.受阅航空兵的编队

  受阅航空兵的编队,通常按照先固定翼飞机后直升机、先作战飞机(直升机)后支援保障飞机(直升机)的顺序确定,以梯队、中队形式通过阅兵台。

  2.受阅航空兵的队形

  受阅航空兵的队形,根据阅兵的目的、空域条件和飞机(直升机)种类、数量等情况确定。通常以楔队、箭队、菱形队、横队等对称队形为主,也可以使用左(右)楔队、梯队队形或者单机;根据阅兵主题,可以增设挂旗、字样等队形。

  3.编队内间隔距离

  编队内间隔距离,由阅兵指挥机构根据实际确定。

  4.受阅动作设置

  根据阅兵主题需要,受阅航空兵可以设置拉彩烟、打红外弹、开弹舱、放尾钩等展示动作。拉彩烟动作,通常在空中梯队出场和末尾时由固定翼飞机实施;当拉烟飞机处于出场位置时,应当在较低高度飞行。打红外弹动作,通常由空中阅兵末尾中队实施。飞机开弹舱、放尾钩等动作,由整梯队或者整中队一同实施,通常在加入基准航线前完成,退出基准航线后结束。

  (四)检阅结束

  空中梯队末尾通过受阅点2公里后或者拉彩烟、打红外弹等动作结束后,空中阅兵结束,各编队由退出点沿预定航线返航着陆。

  结合海上阅兵进行空中阅兵时,飞机(直升机)以与受阅舰艇相同的航向和预定的队形、高度、顺序,从舰艇编队上空通过,接受检阅。

  第七章 仪 式

  第七十四条 基本规范

  仪式是队列生活的重要内容,是军队正规化的重要体现。仪式的组织实施,遵守下列规定:

  (一)仪式的程序应当紧凑流畅,现场设置应当与仪式主题协调一致;

  (二)仪式的场地应当便于部队集中,如受天气、环境等条件限制,可以因地制宜;

  (三)举行仪式应当在显著、恰当位置张挂仪式会标,会标用语应当规范、简洁;

  (四)参加仪式人员的着装应当符合仪式主题,由举行仪式的单位依据《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》有关要求确定;

  (五)举行仪式应当按照规定奏唱曲目,奏唱国歌、军歌、军种军歌等曲目时,全体人员起立并立正,随乐曲或者指挥高声齐唱;

  (六)仪式中的讲话、发言应当主题鲜明、言简意赅,通常不超过5分钟;

  (七)举行仪式的单位应当根据仪式的性质、目的,明确任务分工,加强协调配合。

  第七十五条 升国旗仪式

  军队单位在节日、纪念日或者组织重要活动时,可以举行升国旗仪式。

  举行升国旗仪式,按照下列程序进行:

  (一)仪式开始;

  (二)升国旗,奏唱国歌;

  (三)向国旗敬礼;

  (四)仪式结束。

  升国旗仪式开始前,主持人向首长报告,待首长指示后,宣布仪式开始,司号员吹《升旗号》;号声完毕,掌旗员扛旗,护旗兵位于掌旗员两侧,正步或者齐步行进至旗杆下,掌旗员将国旗交给护旗兵,协力将国旗套(挂)在旗杆绳上并固紧;国歌奏响的同时,升国旗;升国旗时,掌旗员将国旗抛展开,由护旗兵协力将旗升至旗杆顶;听到“向国旗——敬礼——”的口令后,在场军人行举手礼(不便于行举手礼的,行注目礼),注视国旗上升至旗杆顶;国歌毕,听到“礼毕”的口令后,全体人员礼毕;升国旗仪式结束时,主持人向首长报告,待首长指示后,命令部队按照规定的顺序、路线带回。

  降旗时,司号员吹《降旗号》,掌旗员、护旗兵按照本条令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动作要领执行。

  第七十六条 誓师大会仪式

  旅级以上单位执行作战或者其他重大任务前,可以举行誓师大会仪式。

  举行誓师大会仪式,通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:

  (一)仪式开始;

  (二)奏唱国歌;

  (三)宣布命令;

  (四)任务部队代表讲话;

  (五)其他代表致辞;

  (六)首长讲话;

  (七)集体宣誓;

  (八)奏唱军歌;

  (九)仪式结束。

  仪式现场可以悬挂军徽或者军兵种特色标识、战斗标语,插荣誉旗帜等。

  司号员吹《出征号》,主持人宣布仪式开始。宣布命令,以宣布任务命令指示为主,也可以结合实际需要同时宣布表彰奖励命令;任务部队代表讲话,可以宣读决心书,也可以宣读挑战书、应战书。举行誓师大会仪式,可以视情邀请地方领导、官兵家属参加、致辞。集体宣誓时,由一名领誓人在队前逐句领读誓词,其他人高声复诵。

  团级以下单位举行誓师大会仪式,可以根据实际简化程序。

  第七十七条 码头送行、迎接任务舰艇仪式

  舰艇执行海上护航、出国访问、联合军演、援外活动等具有国际影响的重大任务时,可以举行码头送行、迎接任务舰艇仪式。

  举行码头送行任务舰艇仪式,通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:

  (一)仪式开始;

  (二)奏唱国歌;

  (三)地方领导致辞;

  (四)部队首长讲话;

  (五)奏唱军歌;

  (六)向首长请示启航;

  (七)舰艇离码头;

  (八)仪式结束。

  仪式开始前,任务舰艇组织舰员分区列队;在码头面向舰艇设站席主席台和任务官兵亲属、送行官兵、军乐队就位区,送行首长和军地领导以及编队指挥员或者舰长、政治委员在主席台就位;军乐队奏《仪式曲》,主持人宣布仪式开始;向首长请示启航后,奏《欢送进行曲》。

  举行码头迎接任务舰艇仪式,通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:

  (一)仪式准备;

  (二)奏《欢迎进行曲》;

  (三)向首长报告返航;

  (四)向编队指挥员或者舰长、政治委员献花;

  (五)仪式正式开始;

  (六)奏唱国歌;

  (七)地方领导致辞;

  (八)部队首长讲话;

  (九)奏唱军歌;

  (十)仪式结束。

  仪式开始前,任务舰艇组织舰员分区列队;任务舰艇驶近码头时,军乐队奏《欢迎进行曲》;分区列队舰员和码头欢迎人员听令挥手致意,舰艇带上第一根系缆时停止挥手;向首长报告返航后,奏《人民军队忠于党》,编队指挥员或者舰长、政治委员接受献花;奏《仪式曲》,主持人宣布仪式开始。

  第七十八条 凯旋仪式

  部队圆满完成作战任务或者其他重大军事任务归建时,可以举行凯旋仪式。

  举行凯旋仪式,通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:

  (一)仪式准备;

  (二)奏《欢迎进行曲》;

  (三)任务部队指挥员向首长报告;

  (四)向任务部队代表献花;

  (五)仪式正式开始;

  (六)奏唱国歌;

  (七)地方领导致辞;

  (八)部队首长讲话;

  (九)奏唱军歌;

  (十)仪式结束。

  凯旋仪式通常在部队驻地的车站、机场、码头等场所举行。仪式现场可以在适当位置设置“凯旋门”(标兵持枪分列于“凯旋门”前两侧,欢迎队伍分列于“凯旋门”后两侧)。司号员吹《凯旋号》,任务部队指挥员向首长报告。向任务部队代表献花时,通常安排地方群众代表献花。

  第七十九条 授装仪式

  授装仪式,通常由旅、团级单位组织实施。

  举行授装仪式,通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:

  (一)仪式开始;

  (二)奏唱军歌;

  (三)宣读授装命令;

  (四)授装、接装;

  (五)宣读接装誓词;

  (六)首长讲话;

  (七)仪式结束。

  授装仪式应当列队举行。播放《仪式曲》,主持人宣布仪式开始。授装首长宣布授装命令后,播放《荣誉曲》,接装首长出列至授装首长前适当位置,向授装首长行举手礼;授装首长将授装证书授予接装首长;接装首长双手接授装证书,向后转,向接装部队列队人员展示证书后入列。接装时,接装部队指定装备战斗编组,列队行进至新列装装备前适当位置,成一列横队立正;待接装首长下达“接装”口令时,装备战斗编组分别进入装备各战位,编组人员按照本条令第六十五条相关规定就位。

  授枪时,应当举行授枪仪式。授枪仪式通常以连为单位组织,参照授装仪式的程序实施。授枪、接枪时,授枪首长呼点被授枪人员姓名,被授枪人员答“到”并出列至授枪首长前适当位置,向授枪首长行举手礼;授枪首长将枪授予被授枪人员,并高声呼点被授枪人员姓名、枪支型号和编号;被授枪人员双手接枪,携枪成立正姿势,听到“入列”的口令后入列。

  舰艇、飞机、导弹等大型装备授装仪式由军兵种规定。

  第八十条 舰艇入列、退役仪式

  舰艇入列、退役仪式,由旅级以上单位组织实施,通常在舰艇停泊的码头举行,也可以在舰艇甲板、机库举行。

  举行舰艇入列仪式,通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:

  (一)仪式开始;

  (二)升国旗,奏唱国歌;

  (三)宣布入列命令;

  (四)授予军旗;

  (五)部队首长讲话;

  (六)授旗首长讲话;

  (七)奏唱军歌;

  (八)仪式结束。

  仪式开始前,按照规定在舰艇甲板适当位置设舰艇仪仗队,必要时设码头军乐队,码头参加仪式的人员在指定区域就位。播放《仪式曲》,主持人宣布仪式开始。不具备码头升国旗条件的,可以只奏唱国歌;仪式开始前将国旗系在主桅旗绳上,待授旗后由舰艇组织升国旗(不奏国歌)。如安排宣读贺电、贺信,在部队首长讲话之前进行。邀请驻地政府、舰艇命名城市、有关单位领导参加仪式时,如安排互赠纪念品,在授旗之后进行;如安排致辞,在授旗首长讲话之前进行。

  举行舰艇退役仪式,通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:

  (一)仪式开始;

  (二)奏唱国歌;

  (三)宣读舰艇退役命令;

  (四)退役舰艇首长讲话;

  (五)首长讲话;

  (六)移交军旗;

  (七)奏唱军歌;

  (八)仪式结束。

  举行舰艇退役仪式当日的升旗时间,组织隆重升国旗。仪式开始前,参加仪式的人员按照规定位置就位;首长登舰时,执行相应等级的迎接首长舰艇礼仪。播放《仪式曲》,主持人宣布仪式开始。

  多艘舰艇同时举行入列、退役仪式,参照本条规定执行。

  第八十一条 组建仪式

  团级以上单位举行组建仪式,通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:

  (一)仪式开始;

  (二)奏唱国歌;

  (三)宣读组建命令;

  (四)授予军旗;

  (五)组建单位首长讲话;

  (六)授旗首长讲话;

  (七)奏唱军歌;

  (八)仪式结束。

  播放《仪式曲》,主持人宣布仪式开始。授予军旗时,根据实际可以组织迎军旗、送军旗,按照本条令第五十六条、第五十七条、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执行。邀请地方政府、有关单位领导参加仪式时,如安排互赠纪念品,在授旗之后进行;如安排致辞,在授旗首长讲话之前进行。

  中央军委组织的组建仪式,按照有关规定执行。

  第八十二条 转隶交接仪式

  军队建制单位改变领导管理关系时,可以举行转隶交接仪式,由移交、接收单位的共同上级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(监交方)组织实施。

  举行转隶交接仪式,通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:

  (一)仪式开始;

  (二)奏唱军歌;

  (三)宣读转隶命令;

  (四)交接文书签字;

  (五)转隶单位首长讲话;

  (六)移交单位首长讲话;

  (七)接收单位首长讲话;

  (八)上级首长讲话;

  (九)奏唱《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歌》;

  (十)仪式结束。

  播放《仪式曲》,主持人宣布仪式开始。交接文书签字时,移交单位、接收单位、监交方代表向主席台首长敬礼后,在签字席就座签字(监交方位中间,移交单位位监交方左侧,接收单位位监交方右侧);签字完毕后起立,三方相互敬礼、交换移交文书,面向主席台首长敬礼后,离开签字席,回到原座位。

  第八十三条 晋升(授予)军衔仪式

  举行晋升(授予)军衔仪式,通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:

  (一)仪式开始;

  (二)奏唱国歌;

  (三)宣读晋升(授予)军衔命令;

  (四)颁发晋升(授予)军衔命令状;

  (五)更换(佩戴)军衔标志服饰;

  (六)奏唱军歌;

  (七)仪式结束。

  播放《仪式曲》,主持人宣布仪式开始。颁发晋升(授予)军衔命令状时,播放《人民军队忠于党》,首长齐步行进至主席台前方中间位置站立,晋升(授予)军衔人员依次齐步行进至首长面前,向首长行举手礼,首长还礼后,与晋升(授予)军衔人员握手,向晋升(授予)军衔人员颁发晋升(授予)军衔命令状,晋升(授予)军衔人员双手接过命令状后,成立正姿势(左手持命令状,自然下垂),再次向首长行举手礼,首长还礼后,再次与晋升(授予)军衔人员握手,并与晋升(授予)军衔人员(站在首长左侧,右手掌心向上、四指扶命令状成立正姿势,命令状正面朝前)合影留念。晋升(授予)军衔人员自行齐步行进至会场外更换军衔标志服饰,首长返回主席台。晋升(授予)军衔人员更换(佩戴)军衔标志服饰后,播放《荣誉曲》,晋升(授予)军衔人员集体返回会场,齐步行进至主席台前,分别向位主席台的领导和主席台下与会人员行举手礼,尔后统一向左(右)转,齐步回到原位。仪式结束后,首长与晋升(授予)军衔人员集体合影留念。

  举行晋升(授予)军衔仪式,可以邀请军人亲属参加。

  晋升(授予)军衔仪式与宣布命令会议一并举行时,按照有关规定执行。

  第八十四条 首次单飞、停飞仪式

  飞行学员符合首次单飞条件的,可以举行首次单飞仪式,通常由飞行院校组织实施。达到飞行最高年龄或者有突出贡献的飞行人员停飞时,可以举行停飞仪式,通常由旅、团级单位组织实施。

  举行首次单飞仪式,通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:

  (一)仪式开始;

  (二)奏唱军歌;

  (三)颁发首次单飞证书;

  (四)向首次单飞人员献花;

  (五)首次单飞人员代表讲话;

  (六)飞行教官代表讲话;

  (七)首长讲话;

  (八)奏唱军种军歌;

  (九)仪式结束。

  播放《仪式曲》,主持人宣布仪式开始。举行首次单飞仪式,可以邀请首次单飞人员的亲属参加。首次单飞证书,由军兵种统一制作。

  举行停飞仪式,通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:

  (一)仪式开始;

  (二)奏唱军歌;

  (三)宣读停飞命令;

  (四)停飞人员向战机告别;

  (五)向停飞人员献花;

  (六)停飞人员代表讲话;

  (七)首长讲话;

  (八)奏唱军种军歌;

  (九)仪式结束。

  播放《仪式曲》,主持人宣布仪式开始。宣读停飞命令后,停飞人员通常先向战机敬礼告别,再向在飞人员移交飞行头盔,然后接受献花(可以安排停飞人员的亲属或者所在单位同事献花)。

  第八十五条 开学、毕业典礼仪式

  军队院校在每学年开学时,应当举行开学典礼仪式;在学员毕业时,应当举行毕业典礼仪式。开学、毕业典礼仪式通常在室内举行,也可以在广场、操场等室外举行。

  举行开学典礼仪式,通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:

  (一)仪式开始;

  (二)奏唱国歌;

  (三)学员代表发言;

  (四)教员(教官)代表发言;

  (五)首长讲话;

  (六)奏唱军歌;

  (七)仪式结束。

  播放《仪式曲》,主持人宣布仪式开始。举行有新入学生长军官学员参加的开学典礼仪式时,在学员代表发言后、教员(教官)代表发言前,可以安排一名新学员家长代表发言。在广场、操场等室外举行开学典礼仪式时,可以在仪式开始后组织升国旗。

  举行毕业典礼仪式,通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:

  (一)仪式开始;

  (二)奏唱国歌;

  (三)宣读命令、决定、通知等;

  (四)颁发证书;

  (五)授予学位;

  (六)学员代表发言;

  (七)教员(教官)代表发言;

  (八)首长讲话;

  (九)奏唱军歌;

  (十)仪式结束。

  授予学位,可以与毕业典礼一并举行。播放《仪式曲》,主持人宣布仪式开始。宣读命令、决定、通知等,通常宣读毕业命令、授予学位决定、定职定衔通知、奖励通令等。颁发证书,可以先颁发优秀学员证书,再颁发毕业证书;人数较多时,可以颁发给学员代表。研究生学员授予学位,通常与毕业典礼一并举行。学员在现场组织者的指挥下,齐步行进至主席台适当位置,由院(校)主要领导或者院(校)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逐个颁授学位证书。

  军队院校学员结业时间与毕业时间一致的,结业典礼可以与毕业典礼一并举行。结业典礼与毕业典礼一并举行时,通常不组织授予学位。单独组织授予学位或者单独组织结业典礼,参照本条有关规定执行。

  军委领导,军兵种、军委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出席毕业典礼仪式,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实施。

  举行开学、毕业典礼仪式,可以邀请学员亲属参加。

  其他担负培训任务的单位举行开学、毕业典礼仪式,参照本条有关规定执行。

  第八十六条 军人退役仪式

  举行军人退役仪式,通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:

  (一)仪式开始;

  (二)奏唱国歌;

  (三)迎军旗;

  (四)宣读军人退役命令;

  (五)退役军人代表讲话;

  (六)首长讲话;

  (七)退役军人宣誓、向军旗告别;

  (八)送军旗;

  (九)奏唱军歌;

  (十)仪式结束。

  士兵退役仪式,通常以连(营、旅)为单位组织实施。军官退役仪式,由团级以上单位根据本单位情况组织实施。播放《仪式曲》,主持人宣布仪式开始。组织迎军旗、送军旗,按照本条令第五十七条、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执行;不具备条件的单位,可以不组织迎军旗、送军旗。向军旗告别时,所有退役军人向军旗敬礼;没有授予军旗的单位可以使用军徽。

  第八十七条 功勋荣誉表彰颁授仪式

  举行功勋荣誉表彰颁授仪式,通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:

  (一)仪式开始;

  (二)奏唱国歌;

  (三)宣读功勋荣誉表彰命令、通令、通报、决定;

  (四)颁发荣誉标识;

  (五)奏唱军歌;

  (六)仪式结束。

  播放《荣誉曲》,主持人宣布仪式开始。颁发荣誉标识时,获得功勋荣誉表彰的人员或者单位代表齐步行进至主席台适当位置,转向首长成立正姿势,行举手礼;首长还礼后,双手将荣誉标识颁发给获得功勋荣誉表彰的人员或者单位代表;获得功勋荣誉表彰的人员或者单位代表双手接过荣誉标识,成立正姿势行举手礼(左手持荣誉标识,自然下垂)或者注目礼(双手掌心向上,四指扶荣誉标识,小臂向前端平,荣誉标识正面朝前);待首长还礼后,向后转,面向主席台下方参加仪式人员行举手礼或者注目礼,尔后统一向左(右)转,齐步返回指定位置。获得功勋荣誉表彰的人员或者单位代表较多时,可以列队分批次颁授。举行功勋荣誉表彰颁授仪式,可以邀请获得功勋荣誉表彰人员的亲属参加。

  第八十八条 建军节庆祝仪式

  团级以上单位可以举行建军节庆祝仪式。

  举行建军节庆祝仪式,通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:

  (一)仪式开始;

  (二)奏唱国歌;

  (三)迎军旗;

  (四)集体宣誓;

  (五)首长讲话;

  (六)送军旗;

  (七)奏唱军歌;

  (八)仪式结束。

  播放《仪式曲》,主持人宣布仪式开始。组织迎军旗、送军旗,按照本条令第五十七条、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执行。集体宣誓时,可以重温军人誓词。

  举行建军节庆祝仪式,可以邀请地方单位代表参加;仪式结束后,可以视情组织装备展示、参观军史馆、慰问演出等活动。

  军兵种成立纪念日庆祝仪式的组织实施,参照本条规定执行。

  第八十九条 纪念仪式

  举行纪念仪式,通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:

  (一)仪式开始;

  (二)礼兵就位;

  (三)奏唱国歌;

  (四)敬献花篮;

  (五)开展主题活动;

  (六)行鸣枪礼;

  (七)仪式结束。

  纪念仪式通常在纪念广场、烈士陵园等场所举行。敬献花篮时,奏《献花曲》,抬花篮礼兵抬起花篮礼步行至规定的位置,摆放花篮并在适当位置成立正姿势。开展主题活动时,应当按照纪念仪式的主题和要求,组织致敬、宣誓、演讲等。

  鸣枪礼的组织实施,按照本条令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执行。

  第九十条 迎接烈士仪式

  举行迎接烈士仪式,通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:

  (一)仪式开始;

  (二)整理棺椁;

  (三)奏国歌;

  (四)向烈士敬献花环;

  (五)向烈士三鞠躬;

  (六)首长讲话;

  (七)起灵;

  (八)仪式结束。

  仪式开始前,参加仪式的人员按照规定位置就位。仪式开始时,标兵就位,成挂枪立正姿势,礼兵齐步或者跑步行进至指定位置,奏《思念曲》;向烈士敬献花环时,花环置于棺椁前端;起灵时,奏《思念曲》,全体人员按照统一口令向烈士敬礼,烈士灵柩登车后,礼毕。

  第九十一条 军人葬礼仪式

  团级以上单位可以为参战、参训和执行其他重大军事任务牺牲的军人,举行军人葬礼仪式。

  举行军人葬礼仪式,通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:

  (一)仪式开始;

  (二)奏国歌;

  (三)向牺牲军人默哀一分钟;

  (四)致悼词;

  (五)向牺牲军人三鞠躬;

  (六)行鸣枪礼;

  (七)安葬;

  (八)仪式结束。

  参加仪式的人员按照规定着装,白花等哀悼标志佩戴于左胸适当位置(勋表下方)。仪式开始前,礼兵在规定位置就位。主持人宣布仪式开始,司号员吹《哀悼号》。听到“默哀”或者“鞠躬”的口令,参加仪式的人员脱帽低头静默或者行鞠躬礼。

  牺牲军人棺椁覆盖国旗。

  第九十二条 迎外仪仗仪式

  举行迎外仪仗仪式,通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:

  (一)仪式开始;

  (二)军乐队、红旗队、仪仗队依次入场;

  (三)主宾入场;

  (四)奏国歌;

  (五)仪仗队执行队长向主宾报告;

  (六)主宾在我方领导陪同下检阅仪仗队;

  (七)分列式;

  (八)主宾离场;

  (九)仪仗队、红旗队、军乐队依次离场;

  (十)仪式结束。

  根据任务需要和场地条件,可以不设红旗队,也可以不组织分列式。

  仪仗队入场后,执行队长位于仪仗队中央正前方,面向检阅台,成立正姿势。主宾和我方领导行至检阅台,军乐队奏国歌。军乐队奏国歌完毕,执行队长下达“向右看——敬礼”的口令,仪仗队队员行举枪礼,分队长行举刀礼(举刀时,右手取捷径迅速将刀举到身前,刀锋向左,刀身垂直于地面,右手与下颌同高,距离下颌15厘米;左手握刀鞘,右臂自然撑起成举刀立正姿势;同时行注目礼),护旗兵行注目礼;执行队长向主宾和我方领导行举刀礼后报告。检阅时,军乐队奏《检阅进行曲》,仪仗队队员目迎目送主宾,执行队长在我方领导右后方2—3米处陪同检阅。检阅完毕,执行队长返回指挥位置;当主宾向执行队长施礼时,还举刀礼。分列式开始时,军乐队奏《分列式进行曲》,仪仗队在执行队长指挥下正步行进接受检阅。

  举行迎外仪仗仪式的场所,仪仗队、红旗队的编成等,参照有关规定执行。

  按照外事任务规格要求,迎外仪仗仪式中需要鸣放礼炮的,按照有关规定执行。

  第九十三条 鸣枪礼的组织实施

  鸣枪礼通常由团级以上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实施。鸣枪礼兵数量通常为12—50人,具体人数、队形根据环境和场地等情况确定;枪械、弹药应当使用所在部队配发的自动步枪和空包弹,动用前履行规定的审批手续。

  鸣枪礼主要包括以下步骤:鸣枪礼兵双手持自动步枪成挂枪立正姿势(不使用背带,左手握护木或者护手、护盖)列队。指挥员下达“举枪”的口令后,鸣枪礼兵左脚顺脚尖方向向前1步,举枪约45度,枪口向左约30度,打开保险。指挥员逐次下达“预备——放”的口令,鸣枪礼兵依口令以单发形式击发,集体鸣枪12次(军人葬礼仪式鸣枪3次)。鸣枪完毕后,指挥员下达“收枪”的口令,鸣枪礼兵关保险,收脚的同时收枪,成挂枪立正姿势。

  第九十四条 本章规定的仪式需要司号员吹号的,未编配司号员的单位可以不吹号。

  第九十五条 其他仪式的组织实施,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。

  第八章 附 则

  第九十六条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适用本条令。

  第九十七条 军队文职人员的队列生活,参照本条令有关规定执行。

  第九十八条 战时,部队指挥员可以根据作战需要,对本条令规定的队列生活有关事项进行调整。

  第九十九条 经中央军委批准,中国人民解放军仪仗司礼大队的队列动作(口令)可以作出适当调整。

  第一百条 本条令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。2018年4月4日中央军委发布的《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(试行)》同时废止。

  附件一 队列口令的分类、下达的基本要领和呼号的节奏

  一、口令分类

  口令,是队列训练和日常列队时指挥员下达的口头命令。根据下达方法的不同,可以分为以下四种:

  1.短促口令。其特点是:只有动令,不论几个字,中间不拖音、不停顿,通常按照音节(字数)平均分配时间,有时最后一个字稍长,发音短促有力。如:“停”、“报数”、“放背包”、“验枪完毕”等。

  2.断续口令。其特点是:预令和动令之间有停顿(微歇)。如:“第×名,出列”等。

  3.连续口令。其特点是:预令的拖音与动令相连,有时预令与动令之间有微歇。预令拖音稍长,其长短视部队(分队)大小而定;动令短促有力。如:“立——定”、“向右——转”等。有的口令,预令和动令都有拖音。如:“向军旗——敬礼——”等。

  4.复合口令。兼有断续口令和连续口令的特点。如:“以×××为准,向中看——齐”、“右后转弯,齐步——走”等。

  二、下达口令的基本要领

  1.发音部位要正确。下达口令用胸音或者腹音。胸音(即胸膈膜音)多用于下达短促口令;腹音(即由小腹向上提气的丹田音)多用于下达带拖音的口令。

  2.掌握好音节。下达口令要有节拍,预令、动令和微歇有明显的节奏,使队列人员能够听得清晰。

  3.注意音色,音量不要平均分配。下达口令通常起音要低,由低向高拔音。如:“向右看——齐”,“齐”字发音要高。

  4.突出主音。下达口令时,把重点字的音量加大。如:“向后——转”要突出“后”字,“向前×步——走”要突出数字。

  三、呼号的节奏(2/4拍)

  ︳一 0 ︳二 0 ︳三 0 ︳四 0 ︳

  ︳一 二 ︳三 0 ︳四 0 ︳ 0 0 ︳

  ︳一 二 ︳ 0 0 ︳三 四 ︳ 0 0 ︳

  ︳一 0 ︳二 0 ︳三 四 ︳ 0 0 ︳

  附件二 队列指挥位置示例(略)

  附件三 标兵旗的规格(略)

  附件四 符号说明(略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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