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〔2024〕64号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3年第九号公布),海关总署对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61号(关于公布《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〉实施办法》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的公告)附件7、8、12法律文书进行了修订,修订后的法律文书格式见附件。
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
1.查封/扣押决定书.doc
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customs/302249/302266/302267/5897911/2024052808495384084.doc
2.延长查封/扣押期限决定书.doc
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customs/302249/302266/302267/5897911/2024052808500712755.doc
3.稽查结论.doc
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customs/302249/302266/302267/5897911/2024052808531029596.doc
海关总署
2024年5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