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《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》《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及相关技术要求,第65批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已通过技术审查和公示,现予以公布。
附件: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(第65批)
https://xxgk.mot.gov.cn/2020/jigou/ysfws/202407/P020240725531710206360.doc
交通运输部
2024年7月25日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《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》《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,现对通过技术审查的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(见附件1),以及部分不满足现行标准要求予以撤销的车型(见附件2)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:
技术异议受理渠道:
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,010-62014121,电子邮箱:atestsc@rioh.cn,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,100088。
投诉举报受理渠道:
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,010-62079875,电子邮箱:jiwei@rioh.cn,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,100088。
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,010-65292753,电子邮箱:yssclc@mot.gov.cn,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,100736。
附件:1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(第66批公示)
https://xxgk.mot.gov.cn/2020/jigou/ysfws/202407/P020240731329660696473.xlsx
2公示撤销车型汇总表
https://xxgk.mot.gov.cn/2020/jigou/ysfws/202407/P020240731329660954298.xlsx
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
2024年7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