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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进行个别增补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-04-12 22:00|来源:财政部 |浏览次数:

  财预〔2024〕22号

 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:

  根据预算管理的需要,现修订《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》。在政府性基金收入(10301款)科目下,增设“耕地保护考核奖惩基金收入”(1030182项)科目,为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,反映按照有关规定收取的耕地保护考核奖惩基金收入。在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(11004款)科目下,增设“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”(1100412项)科目,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转移支付收入。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中,增设“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”(220类)科目,在其中增设“耕地保护考核奖惩基金支出”(22006款)及其项级科目,反映耕地保护考核奖惩基金安排的支出。在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(23004款)科目下,增设“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”(2300412项)科目,反映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转移支付支出。

 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

  附件:财政部关于对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进行个别增补的通知

  财 政 部

  2024年3月29日

  附件下载:

  财政部关于对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进行个别增补的通知.pdf

  http://yss.mof.gov.cn/zhengceguizhang/202404/P020240411564175789214.pdf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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